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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同

房地產合同

時間:2022-10-14 19:56:36 房地產合同 我要投稿

有關房地產合同8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地產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房地產合同8篇

房地產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yè)執(zhí)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甲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

  1.身份證;國籍_________編號_________

  2.營業(yè)執(zhí)照;編號_________

  3.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_________

  6.其他證明或資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證明和資料,證明乙方具備委托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托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1.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2.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3.咨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xié)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并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乙方發(fā)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托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yōu)榧追椒⻊盏母鞣康禺a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托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xié)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嚴格執(zhí)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xù)。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guī)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__;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注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承辦經紀人員(簽字):_________

 。ㄙY格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備注欄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定的本合同(編號:_________),業(yè)已經備案。

  經辦人:_________(簽字)

  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產合同 篇2

  委 托 人(甲方):_________

  經 紀 人(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甲、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托丙方為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小區(qū)]_________號_________幢_________室[住宅][商業(yè)用房][_________]的[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托人選擇)

 。ㄒ唬┨峁┬畔l(fā)布;

 。ǘ┏洚斢喖s介紹人:

  (三)協(xié)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四)協(xié)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xù):

 。ㄎ澹﹨f(xié)助辦理其他手續(xù)[戶口轉移][水表過戶][電表過戶][煤氣過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第二條 委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委托[轉讓房地產][租賃房屋]的:

 。ㄒ唬┊a權人姓名: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m2, 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

 。ǘ┦覂妊b修情況:_________

 。ㄈ┦覂燃揖呶锲非闆r:_________

  (四)水、電、煤氣、供熱、有線電視、固定電話等情況:

  ?_________

 。ㄎ澹⿺M[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m2 。

 。┙浗灰纂p方確認[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 甲、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追教峁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的信息應真實、合法、準確。

 。ǘ┘追綉诒竞贤炗喓骭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下列資料的復印件:

  1、產權人身份證

  2、房屋權屬證書

  3、[國有][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

  4、其他相關資料: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己經租 賃等情況。

 。ㄋ模┘追綉浜媳胶炗哰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及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ㄎ澹┍剑ǚ康禺a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證書》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六)丙方對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應出具收件清單。不得泄漏委托人的商業(yè)秘密。

 。ㄆ撸┍綉獙追教峁┑男畔⒌浆F場勘察和相關部門進行查驗。

 。ò耍┍綉凑占追降奈校l(fā)布房地產信息。

 。ň牛┍綉浜霞追胶炗哰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ㄊ┍綉浜霞追降较嚓P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xù)。

 。ㄊ唬┍皆谕瓿杉追轿惺马椇螅凑瘴飪r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xù)費_________元。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

  第五條 甲、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第四條(一)至(四)項,甲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甲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ǘ┍竞贤谒臈l(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九條 其他約定條款

 。ㄒ唬________

  (二)_________

 。ㄈ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執(zhí)業(yè)證號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房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ㄕ迟N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設備: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戶口、水、電、煤氣、電訊等費用的支付情況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三、其他

  (一)_________

 。ǘ________

房地產合同 篇3

  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房借字第()號

  當戶(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房地產抵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xié)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xù)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懂斊薄分械洚旐氈椣聝热、《續(xù)當憑證》中續(xù)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用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節(jié)假日、法定休息日。

  1.4 “月”指當金發(fā)放之日起(含當金發(fā)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fā)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xié)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xù)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xù)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xù)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簽發(fā)續(xù)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xù)當及續(xù)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fā)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fā)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fā)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xù)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fā)生。

  第二條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位于,建筑面積/㎡的房產,房產證號為,建設用地使用權證號為(以下簡稱該房產)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房產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甲方與乙方可就擔保的具體事項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確認該房產每平方米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合計估價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下同)。

  3.2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合同范本《房地產典當借款合同》。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當金本金

  注:此處省略10條,3507字,全套合同文本收費20xx元。

  第四條 保證人責任

  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4.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優(yōu)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

  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或發(fā)生當物滅失、損毀(不論滅失、損毀系由誰的原因造成的,或者因不可抗力造成)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續(xù)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fā)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4.9 上述條款,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x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六條 通知與通訊

  6.1 甲方指定為履行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和代理人,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抵押手續(xù)、收款、還款、續(xù)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方產生法律效力。

  6.2 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lián)絡,乙方代表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6.3甲方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乙方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任何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七條 解釋

  本協(xié)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xié)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xié)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xié)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附則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章)后生效。

  8.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保證人各執(zhí)份。

  第九條補充約定

  9.1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乙方債權,乙方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包括但不限于電視、報紙、網絡等)發(fā)布催收公告;

  9.2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清償乙方債權,乙方有權將此信息上傳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典當行業(yè)協(xié)會不良信息數據庫、典當類網站不良信息數據庫。

  9.3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保證人一:(簽字或蓋章)保證人二:(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 年月日特別聲明

  甲、乙雙方及保證人已詳讀本合同各條款,并對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歧義,乙方已按照甲方及保證人的要求對合同的每一條款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各方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特此聲明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簽章)保證人二:(簽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房地產合同 篇4

  《合同法》頒布后,“居間合同”已與其它委托合同、行紀合同等一并被單列出來,成為一個獨立的合同類型,“居間人”的概念因而也成為了一個新的亮點。縱觀現今社會上各種居間關系,如房地產中介、期貨、保險、婚姻、業(yè)務等等,其居間種類多而且各有特色和要求,但現行《合同法》中規(guī)定的居間條款僅僅為四條,規(guī)定得過于籠統(tǒng)和簡單,遠遠未能跟上我國現階段居間活動的發(fā)展。因此國家立法部門確有必要重新審視上述復雜而眾多的居間市場,制訂……

  一、 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定義及相關問題

  (一)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定義

  根據《合同法》第424條規(guī)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相應地亦可將房地產居間合同定義為:“房地產居間合同是房地產居間人為委托人在房地產轉讓、抵押、租賃等活動中提供訂立合同的信息、咨詢或提供代理或策劃的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又稱為“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廣義上說,房地產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狹義上說,房地產中介服務多指房地產經紀,即房地產咨詢、提供房地產信息及代理房屋買賣、租賃這三類活動。本文所述之房地產居間合同正是以狹義說為主進行論述的。

  (二)相關問題

  1、居間合同的分類

  根據《合同法》424條規(guī)定的居間合同定義,居間行為是分為報告居間和媒介居間兩種形式存在的。所謂報告居間,是指居間人受委托人的委托,為其尋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從而為合同的訂立創(chuàng)造機會;所謂媒介居間,是指介紹雙方當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訂立合同,即居間人作為中間人來往于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促使雙方訂立合同。實踐中普遍存在的,除了上述兩種形式外,還有一種是報告與媒介居間兩者相結合的形式,可統(tǒng)稱為媒介居間。報告是媒介的必要前提,媒介是報告的承接結果。

  《合同法》僅是以定義的方式列明兩種形式,并未能明文指出居間合同的分類,這就使得居間合同的法律適用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礙。比如說報告居間屬代理性質的行為,居間人應嚴格受委托人的委托內容約束,并應極盡忠誠義務為委托人尋求機會訂立合同。在合同達成時,居間人應當只能向委托人要求支付報酬;而媒介居間從嚴格意義上來說并非屬代理性質的行為,居間人僅扮演“中間人”角色,獨立于委托人與第三人以外,促成交易雙方訂立合同時,居間人可依照《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向合同當事人要求支付報酬。居間人的法律地位有相應的變化,令其在不同類型的居間合同中享有不同程度的權利義務。在房地產中介領域,媒介居間形式占了絕大多數,牽線撮合并完成交易手續(xù)最為普遍,房地產經紀人可向買賣雙方收取報酬。

  2、居間合同形式引發(fā)的居間人與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明確化問題

  根據上述房地產居間合同的定義,房地產居間合同的主體包括居間人及委托人,似乎只有兩方。但事實上,所謂居間,肯定也就是在兩者之間,而且《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由此可見,房地產居間合同的主體應有三方,或者說委托人起碼有兩人以上。而在現實的操作之中,比如房地產二手買賣合同,通常都是由賣方先與中介公司簽訂放盤合同,然后再由中介公司與買方簽訂購房合同,兩份合同是分開的,每份合同的委托方只有一位,即買方或者賣方。另有一種是買賣雙方與中介公司共同簽訂的合同,即將居間與買賣關系融為一體。設想《合同法》如能區(qū)分居間人及委托人的雙方合同以及居間人、委托人、第三人的三方合同的法律適用情況,將會使中介的糾紛處理情況得到有效改善。

  以房地產居間合同為例,中介公司與買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實際上應為居間合同,真正的出售人是業(yè)主而非居間人。但許多時候買方卻一昧地認為自己的所有權利義務指向對象必定是居間人,而非業(yè)主,無論在交易中出現任何問題,均向居間人追訴。另一方面業(yè)主也是如此認為,也向居間人追訴。這是一種嚴重混淆法律關系的做法,但卻非常普遍,導致了許多糾紛,令房地產中介公司無所適從。筆者并不贊成中介公司與買方簽訂購房合同的做法,中介公司應當與買賣雙方分別簽訂居間權利義務明確的居間合同,而不是買賣合同,然后再由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如此操作方能將中介公司的經營風險減至最低,并扭轉買賣雙方的錯誤認識,從而正確認識居間人的法律地位。另一種方式是簽訂三方合同,它令三方的關系變得公開化、透明化、完整化,能夠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同時也可以令中介公司“吃差價”的行為無所遁形。更重要的是,向買賣雙方明確“居間服務”獨立的意義。由此,《合同法》應當對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合同當事人之間互負權利義務的意旨、居間人的責任范圍等一一作相應規(guī)定,而不是簡單而籠統(tǒng)地一筆帶過。

  3、單邊委托關系與雙方委托關系的適用

  從合同法定義上看,居間合同所調整是單邊委托關系,而單邊委托關系的適用與實踐中的委托關系并不一致?稍诹⒎〞r考慮設立與香港類似的雙向選擇的委托關系。下面以香港為例作相應比較。

  由于香港的房地產業(yè)已發(fā)展得相當成熟,中介市場也非;钴S,人們常說:現在的香港房地產市場就是明天國內房地產市場的前景,香港作為典范可謂實至名歸。筆者從香港地產代理局的官方的網站上查詢了解到,香港的地產經紀人有不同于國內房地產經紀人的重要區(qū)別,香港的地產代理分為單邊代理、雙邊代理、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這三種類型。單邊代理指,經紀人只能憑一方委托人的指示行事,而無權向合同對方當事人收取報酬;而雙邊代理,則指代理既為賣方亦為物業(yè)的買方行事,但“代理須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披露代理將向買方收取的傭金數額或費率”;第三種,有可能代表雙方的代理指代理人只為賣方辦事,但其后亦可能為物業(yè)的買方辦事,則“代理須在建立雙邊代理關系后,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買方披露該代理關系以及代理將向買方收取的傭金數額或費率”①。雙邊代理和有可能代表雙方代理關系均屬雙向收取居間報酬的形式。

  從上述內容可以看出,雙邊代理在國內也應是可行的,且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并未禁止經紀人不能同時代理買賣雙方。事實上,在國內的房地產市場上,每一間房地產經紀公司及每一個經紀人都在同時代表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并向雙方收取一定的傭金,買賣雙方均知悉并無異議,個中的運作過程也并無不妥之處。在廣大民眾的意識中,業(yè)主作為委托人將物業(yè)交予經紀人代為出售,而另一方面,買方則委托經紀人代為物色合適的物業(yè),這已成為一種商業(yè)慣例,雙方均認可經紀人的勞動價值并愿意向經紀人支付報酬。這是雙邊委托關系的突出體現。筆者認為,居間合同不應局限于單邊委托,而應學習借鑒香港靈活多樣的做法,它所提供的三種形式賦予買賣雙方更多的選擇權,同時其嚴格執(zhí)行披露制度也更加令買賣雙方感到信任,增添對經紀人的信心。這對規(guī)范房地產經紀市場及維護交易的穩(wěn)定性都很有益處。

  二、 我國現行房地產居間合同的現狀

  (一)現狀

  我國現行房地產居間合同是伴隨著中介市場發(fā)展而發(fā)展的,與國外一些發(fā)達國家的房地產市場相比,還屬于早期的摸索階段。房

  地產經紀人的居間活動可以比較好地促進房地產交易的達成,加快房地產的流通速度,有利于房地產資源的分配和利用。同時,巨大的利潤空間,使得大量的經營者進入這一領域,由此也引起了眾多的糾紛。一些房地產經紀人機構及工作人員為追求短期利潤,不惜拋開道德誠信,故意欺詐做出一些違法行為。而對于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yè),我國目前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經紀人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在此基礎上各地的工商、房管等部門也相繼出臺了一些“通知”、“辦法”、“條例”之類的地方性法規(guī)。但這些法規(guī)的廣度、深度以及對違規(guī)行為的震懾力度,尚不能滿足中介市場發(fā)展的需要,不能有效地規(guī)范和發(fā)展市場行為,還需進一步加以完善。

  (二) 漏洞——無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格式合同不利于規(guī)范市場運作

  上述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的各類法規(guī)中無一明確提及房地產居間合同形式和向社會提供一些規(guī)范的合同格式。這對市場規(guī)范操作產生很大弊端。

  現實生活中,基于人們需求的多樣性,房地產居間合同一般沒有固定的格式,委托人與居間人之間達成的也經常是口頭合同。至于口頭合同,要想令其成為一個能夠有效履行的合同具有相當大的難度,畢竟并不是每一個人都是講究信用的,且我國尚未像某些外國一樣設立個人信用檔案,人們履行合同的信用度可想而知。

  以書面合同而言,現在市場上運行的各種各樣文本的房地產居間合同,大部分為居間人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或買/賣一方提供的格式合同,而這些內容各異的合同僅有一個共通點就是:保障提供格式人的利益最大化,而并不能公平體現買賣各方的利益平衡。以廣州市為例,關于房地產二手買賣的格式合同僅有一個,就是由廣州市房管局于九十年代初印制的僅有七、八條內容的合同,其中對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規(guī)定的非常簡單,根本不能適應如今的市場需要。單憑付款方式一欄就可體現出其狹隘性和落后性,現在的付款方式早已不限于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兩種,還可以有銀行按揭付款、抵押權終止后一次性付款、轉按付款等等。在沒有任何房地產居間合同規(guī)范文本的情況下,國內房地產市場上的合同運作顯得非;靵y。于是,一些信譽度較高的大型中介公司紛紛聯(lián)合起來制定格式合同,但這些合同的出發(fā)點也多是偏向于中介公司一方的,形式上公平實質內容卻暗有文章,以達到中介公司利潤最大化的目的。

  國內房地產居間合同與香港相比較而言,香港地產代理監(jiān)管局作為地產管理部門負責向地產交易者及地產代理人提供多種格式的文本,并且由相關法例強制規(guī)定適用該十二種標準文件,如《出售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購買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出租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承租香港住宅物業(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物業(yè)資料表格》、《出租資料表格》等。這種由行政機關對行業(yè)進行基本管理的做法對國內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有著重要借鑒意義。

  立法規(guī)定使用格式合同及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擬訂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是很有必要的,各地方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在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盡快制訂出相關的合同文本供房地產市場主體使用,以創(chuàng)造國內房地產市場有序良性競爭、公平公開、誠實信用的市場環(huán)境。

  三、 房地產居間合同立法的改革與完善

  (一)明確規(guī)定房地產居間合同是居間合同中一種,并要與行紀合同嚴格區(qū)分

  《合同法》所述的居間合同是個大外延的概念,調整各種形式的居間關系,但房地產中介合同是典型的居間合同。居間合同訂立后,居間人在交易中完全獨立于房地產買賣雙方的民事主體,其可以參加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商定過程,但不參加合同的訂立,也不是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居于當事人之間起媒介作用的中間人。這是與行紀合同有著重要區(qū)別,行紀人是接受委托,為委托人利益而以自已的名義參加合同訂立,直接享有合同權利義務的人,其與委托合同最相類似。

  市場上,一些不良中介常常利用行紀名義賺取合同差價,主要手段是二手房的業(yè)主開始找中介賣房,雙方并未簽署任何合同,中介更沒有“買下”房屋,只是做一般的代理工作。但當中介找到合適的買家,談妥價錢后,房地產中介即與賣方簽訂一份行紀合同,約定的內容是賣方以一定的價格將房屋賣給了中介,若中介以高于此價的價格賣出房屋,則差價歸中介所有。但實際上,中介根本沒有支付房款買下房屋。結果,本應由業(yè)主獲取的房款,被中介名正言順地吃掉了。而買方也相應地受到了經濟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管就有了“為難之處”,因為法律并不禁止房地產經紀簽訂行紀合同。但現實中,吃了這種“啞巴虧”的人實在太多,有關管理部門只能夠在態(tài)度上表示“不支持此種中介行為”、“不鼓勵簽署行紀合同”,卻不能有法定的措施去糾正這種市場行為。

  鑒于中介市場的確存在一些不良現象,有損于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建議立法機關考慮從制定法律法規(guī)方面加大對違法從事中介行業(yè)、損害他人利益行為的懲罰力度,禁止以行紀形式簽訂房地產居間合同損害買賣雙方利益。同時以國家現有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相對照,對超出標準的收費進行處罰。

  (二)居間人與委托人誠信義務的對等性決定了必須完善告知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

  1、規(guī)定委托人的誠信義務確有必要

  《合同法》第425條規(guī)定:居間人應當就訂立合同的重要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項或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這與《合同法》第42條規(guī)定的締約過失責任的立法宗旨是相對應的。唯一不同的是,第425條規(guī)定的義務主體是獨立于買賣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居間人,而締約過失責任強調的主體則是在訂立合同時有不符誠信行為的合同當事人。

  在房地產居間過程中,如實報告的前提必須是居間人對與訂立合同有關事項的徹底了解和知悉。實踐中,房產經紀人只能憑業(yè)主對其房屋的情況細述,并到有關房管部門進行查詢得到一些產權資料,得知該房屋的產權是否合法、清晰,有無被抵押或被查封的情況等。還可能是對房屋進行實際察看,看是否有漏水、墻體爆裂、環(huán)境噪音等。如果業(yè)主存在故意隱瞞,經紀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就無法完整實現。近日接觸一個案例,買家在收樓后的第一天晚上就發(fā)現,原來每到晚上屋內的下水管就會發(fā)出巨響,嚴重影響生活,但樓款已給付。買方便認定這一切都是經紀的過錯造成的,是經紀賣了這樣一間房子給他,于是向經紀要求索賠。類似的糾紛越來越多。其實,經紀也并不知情,純粹是業(yè)主隱瞞真實情況而致。但民眾意識里,第一時間想到的責任方必定是經紀,皆因多數買方會認為自己已付出一筆不小的中介費用,到頭來卻換來如此一間房子,便斷定經紀肯定是隱瞞了真實的情況。這樣的判斷對經紀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是有失事實真相的。

  筆者認為,如當時制訂《合同法》時能充分考慮到居間人與委托人的平等性,同時規(guī)定委托人也負有相應的如實告知義務,今天發(fā)生的糾紛就不會那么糾纏不清,買方也會清晰地看到這種法律關系的構成,不致于纏訟。從另一角度來說,居間人也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應該及時采取措施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業(yè)主委托代為出售物業(yè)時,應將房屋的具體情況包括每一個細節(jié)以書面形式寫入居間合同。在日后就此發(fā)生糾紛時能有足

  夠的證據以對照自己是否已極盡如實告知買方有關事項的義務,從而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2、完善告知制度

  我國目前沒有專門針對房地產交易中進行告知的法律規(guī)定,對在房地產交易中買賣方應盡的告知義務沒有詳細規(guī)定。只有立法建立全面的告知制度,才能防止房地產交易中的'問題出現。但這并非一件易事,比如告知時間的確定是非常難以確定的問題。時間定得過晚,它會大大影響買方的判斷和決策,增加買方放棄的機會,不利于交易的穩(wěn)定性。完善的告知制度不僅應該規(guī)定經紀人、買賣雙方的告知義務,還應該規(guī)定告知的時間、方式、一些限制條件、免責范圍和條件等內容。

  3、建立并嚴格執(zhí)行信息披露制度

  房地產中介行業(yè)是信息服務行業(yè),信息的披露是否準確、完整、無欺詐意圖決定了經紀人的社會信譽度,甚至可以說是其生存條件之一。在香港,地產代理人在雙邊代理或有可能雙邊代理時,必須向對方當事人披露傭金的相關信息,資訊對稱的情況下就減少了代理人違規(guī)操作的現象。在交易過程中,相對而言,買方是弱勢群體,對其合法權益應多加以保護。不妨看看美國法律是怎樣規(guī)定房地產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美國法律規(guī)定交易房屋所在社區(qū)3年內有性犯罪的、近期內社區(qū)死人的(特別是槍擊致死的)、鄰里有干擾情況的(如噪音及不良習慣),諸如此類的信息在出售房屋時業(yè)主必須向買方披露,否則房屋出售后由此而引起的后果,房屋出售者應負責任。這一制度使得并不熟知房地產法律的房屋所有者不敢自己到市場上出售自己的房屋,而是委托給房地產專業(yè)人士--房地產經紀人。②可見,明文規(guī)定具體的、可操作性強的信息披露制度在房地產中介活動中是很有必要的。

  (三)立法保護居間人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除了應作些明確的規(guī)定保護買賣方的合法權益外,經紀人的合法權益也是不容忽視的!逗贤ā返426條規(guī)定了居間人合法取得報酬的權利,第427條規(guī)定了居間人在未促進合同成立時,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事實上,常見的一種情形是,買賣雙方在利益驅動下,往往在經紀人介紹買賣雙方相識或在達成買賣協(xié)議后,就可能會“飛”掉經紀人,即買賣雙方自行聯(lián)系買賣事宜,并找借口推掉經紀人的代理服務,并不愿支付中介費用。這的確是經紀人的莫大悲哀,其所付出的辛勤勞動往往就這樣付諸東流了。對于善意的經紀人來說,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但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買賣雙方規(guī)避中介費用的法律責任。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26條規(guī)定:因委托人的原因,給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人員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就是我國眾多的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中唯一針對委托人的義務作出規(guī)定的一條。雖說社會上是有一些不良中介損害了人們的合法權益,但立法時仍應站在民事主體地位平等的精神上而為,保障任何一種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都是應該的,居間人也不例外。

  建議立法時應加具相關條款,如在合同成立后,委托人不得與第三人惡意串通規(guī)避支付居間費用的義務,損害居間人的居間利益,否則,應當向委托人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四)居間報酬的標準應依照合同約定

  《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边@是對居間人收取居間報酬的前提條件及居間費用的負擔問題作出的規(guī)定。

  針對上述規(guī)定,可以看到,委托人與居間人之間對報酬一般是有約定按約定的,支付的前提必須是居間人促成了合同成立。尊重雙方的報酬約定充分體現了《合同法》的平等、自愿精神。國家建設部、計委頒布的《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guī)定“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計收;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xié)商,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買賣代理費應向委托人收取!币詮V州市內的各種大小地產中介為例,普遍都是向買賣雙方收取報酬,且按2%—3%向各方收取,加起來的收取的比例占成交價的4%—6%。從上述規(guī)定看來,這明顯是違反規(guī)章規(guī)定的行為,物價部門應當予以監(jiān)管。

  但從另一角度來看,經紀方均與買賣方簽訂了居間合同,其中是明確約定居間費用的金額、比例的,雙方均知悉經紀方向合同對方收取同樣的報酬且并無異議。經紀方還有一個看似合法的借口就是,買賣雙方都是委托人,委托人應當依約支付報酬,我們向兩方收取沒有違反合同法,應當予以保護。筆者親身經歷過此類案件的審理,仲裁委員會裁決認定:合同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依約履行合同支付居間費用,而不必依照規(guī)章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居間人得以勝訴。對此類裁決結果,筆者是認同的,作為一個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理應對合同約定作清晰了解和認識,應受合法有效的合同約束。

  (五)居間報酬僅以合同成立作為標準不能體現公平原則

  根據《合同法》,居間人取得報酬的前提是合同成立。這并不能體現合同法的公平原則,較為符合實際的標準可以是:居間人在居間過程中不存在過錯并已經促成合同成立的,有權向委托人收取報酬。由于居間人自身原因以外的因素導致合同成立后未能完全履行的,應由合同雙方自行協(xié)商解決。

  如今,由于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房地產經紀公司必須不惜代價地取悅業(yè)主及買方。針對賣方而言,放盤委托是完全免費的;針對買方而言,按照買方要求盡可能壓低價格是重頭戲,還有必須提供一系列的后續(xù)服務,如銀行按揭貸款手續(xù)、辦理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xù)、辦理評估、公證、保險等手續(xù)都是免費提供的。經紀人要做的工作遠不止簽訂合同這么簡單,在一系列的后續(xù)服務中由于涉及的機構較多,難免會出現一些意外情況導致進度拖慢或有些阻滯,這時買賣雙方往往就以此為借口不支付中介費用。經紀人就算促成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中介費用一樣存在無法收取或全額收取的風險。

  筆者在未接觸房地產中介這一行時,也無法料想到經紀人有這許多的無奈,反而象社會上一部分人一樣將中介列入“不良分子”的范圍。但接觸多了以后,不禁深深為他們的辛勤和敬業(yè)所打動。他們沒有雙休日和節(jié)假日,不分日夜地工作,每天南北東西、日曬雨淋地到處去看房,這種為事業(yè)奉獻的精神并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做到的。他們應該受到應有的公平待遇,在法律上,在人們的心中,一樣應有著“平等”。

  合同成立后居間人即有權收取報酬,在履行非媒介服務范圍內的過錯應否成為買賣方不支付居間費用的合法抗辯理由,是人們應該思考的一個問題。房地產經紀人在促成買賣后,本可以由買賣雙方自行到房管部門進行交易,換句話說,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并不是經紀人的法定義務。相應地,若買賣方需要經紀人提供這種服務的,就應當另行支付費用,該費用應屬獨立于居間費用以外的一項有償服務費用。買賣雙方無權就提供此項有償服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問題而拒付居間費用,其有權針對的僅是有償服務費用而已。

  (六)居間活動費用的認定

  《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居間活動費用,由居間人負擔”,第427條規(guī)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考慮到在未促成房地產買賣

  合同成立之前,房地產經紀人有可能是做了很大量工作的,比如免費替業(yè)主發(fā)布廣告、帶領多個客戶到物業(yè)察看并進行介紹、提供選購意見、解答買賣手續(xù)的咨詢等等,有些甚至已經到了下了定金、簽了合同的那一刻,最終卻因買方的一句“不考慮”“不買了”,因而否定或不認同經紀所做的工作及應當收取的適當費用,這是很不公平的。上述法律規(guī)定正是對經紀人合法權益作出的保護條款。

  然而,該“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的表達不夠清晰、完善!氨匾M用”的認定是問題的關鍵。現實生活中,為促成合同成立,經紀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并不是每一項都能有明確的價值體現的,比如說腦力勞動、體力勞動等,確定“已支出的必要費用”成了一個難題。在仲裁或訴訟過程中,往往由于無法對“必要費用”舉出詳細的書面證據而被駁回或只得到少量的安撫性質的費用。這與經紀人所付出的勞動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建議能夠在立法時制訂一個階段性的收費標準,比如說經紀人帶客戶去看樓的勞務費(按每次計),咨詢費、已進行的工作步驟計算出應收的費用。在有了法定的依據后,無論是買賣方還是經紀方都是愿意接受這個費用標準給付的,這樣就會減少了許多類似的糾紛;蛘呖梢砸跃娱g人向雙方提供信息、進行蹉商談判、促成簽訂合同、協(xié)助辦理交易、交易完成等作為各個階段性的標志,每達到一個階段即有一個明確的指引,即使最終該交易無法完成,居間人的居間活動費用仍是有法可依的。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平衡居間合同當事人各方的合法權益,以體現合同法的平等互利精神。

  (七)進行行業(yè)協(xié)會立法促進房地產居間合同的發(fā)展

  我國于1995年成立了中國房地產協(xié)會中介專業(yè)委員會,但立法上卻并沒有關于行業(yè)協(xié)會的任何規(guī)范。為了促進行業(yè)協(xié)會能依法行使管理職能,規(guī)范行業(yè)內的各種市場行為,行業(yè)協(xié)會需要立法,依法對行業(yè)進行協(xié)調和管理。美國行業(yè)協(xié)會的設立及制度值得我們國家借鑒。美國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分為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州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和區(qū)域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三個層次。其主要職責:一是在政治上,各層次的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要積極與政治家特別是各議會溝通,保證法律法規(guī)的合理性,維護經紀人的正當權益;二是在業(yè)務上,制定培訓計劃,編寫培訓教材,為會員提供培訓教育,特別是與計算機、現代科技相關的課程;三是根據聯(lián)邦法、州法律等制定具體的行業(yè)技術標準以及房地產經紀人必須遵守的職業(yè)道德準則。在我國,房地產協(xié)會也有不少專家、學者參與、交流,他們的學術貢獻、專業(yè)見解、行情分析無疑是一筆財富,如何利用這筆財富,把它與立法聯(lián)系起來運用是關鍵。此外,美國行業(yè)協(xié)會還有著一個重要任務:匯總各類房地產買賣信息,利用全國聯(lián)網先進技術,對信息的安全性、穩(wěn)定性進行實時監(jiān)控,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同時也避免地產中介公司的惡性競爭,而使他們能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②雖說目前,在我國實現信息的聯(lián)網的確有著相當大的困難,但美國的這種做法確實是一個行業(yè)監(jiān)管的好辦法,真正做到信息互通、交易互動,能刺激和帶動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fā)展。但問題是,國內還未有一個組織機構去完成這項工作,行業(yè)協(xié)會正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同樣,對市場的監(jiān)管和協(xié)調也需要這樣一個角色,只有在立法上顯現行業(yè)協(xié)會的重要地位、各種職能并賦予其相當的行政處罰權的話,一定會令房地產中介這個行業(yè)騰飛。

  注釋:

 、佟冻鍪巯愀圩≌飿I(yè)用的地產代理協(xié)議》第2條.www.eaa.org.hk

 、 陸克華、倪吉信編著:《美國房地產經紀人管理考察報告》,20xx年12期《中國房地產估價師》月刊

房地產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乙方):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乙、丙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房地產交易經紀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委托丙方為座落在:XX市_________區(qū)_________[路]_________[小區(qū)]_________號附近的[住宅][商業(yè)用房][_________]提供以下服務:(下列事項供委托人選擇)

  (一)提供訂約信息;

 。ǘ┏洚斢喖s介紹人;

 。ㄈ﹨f(xié)助、指導訂立[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ㄋ模﹨f(xié)助辦理房地產交易手續(xù);

 。ㄎ澹﹨f(xié)助辦理其他手續(xù)[戶口轉移][水表過戶][煤氣過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擬[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基本情況:

 。ㄒ唬⿺M[買受][承租]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m2,建成年份:_________年,層次:_________層,房屋結構:_________,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m2;

 。ǘ┙浗灰纂p方確認[買受房地產][承租房屋]的價格[_________元][_________元/年]。

  第四條乙、丙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曳綉c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

 。ǘ┮曳綉诒竞贤炗喓骭________日內向丙方提交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資料的復印件。

  (三)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ㄋ模┮曳綉浜媳降较嚓P部門辦理[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相關手續(xù)。

 。ㄎ澹┍剑ǚ康禺a經紀人)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證書》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綄σ曳教峁┓康禺a經紀合同(之一),并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ㄆ撸┍綉浜弦曳降浆F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告知房屋有無漏水、管道不通等瑕疵和房地產是否已經抵押、房屋是否已經租賃等情況。

 。ò耍┍綉嬷曳剑悍康禺a交易相關部門應收取的稅金、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標準及辦事時限。

 。ň牛┍綉獏f(xié)助、指導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

  (十)丙方應協(xié)助乙方到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十一)丙方在完成乙方委托事項后,按照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手續(xù)費_________元。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五條乙、丙雙方的違約責任

 。ㄒ唬┍竞贤谒臈l(一)至(四)項,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丙方,取得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ǘ┍竞贤谒臈l(五)至(十)項,丙方應按約定做到,特殊情況應在_________日內告知乙方,并取得乙方書面同意,否則導致房地產無法正常交易,丙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單方解除本合同,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當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xié)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九條其他約定條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ㄈ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自乙、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經紀人(丙方)簽章: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經紀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執(zhí)業(yè)證號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屋內附屬設備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

  ………………………………………………………………………………

 。ㄕ迟N線) (騎縫章加蓋處)

  附屬設施:_________ 設備:_________

  室內裝飾:_________

  二、_________

  簽約須知

  一、本合同由XX市房地產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示本。

  二、本合同使用范圍

  1、在XX市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房地產經紀人;

  2、存量房屋(二手房)的房地產轉讓或房屋租賃。

  三、合同內的空格由當事人商定后如實填寫;[ ]內容為并列的.選擇項,可根據實際選擇,不予選擇的劃除。

  四、當事人應按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委托人在訂立房地產經紀合同時,應向經紀人如實告知以下問題:

  1、房屋瑕疵。指房屋漏水、管道不通等。

  2、共有關系。指兩個以上權利人共同擁有同一房地產。如系共有,轉讓房地產或出租房屋時需全體共有人簽字。

  3、房屋租賃情況。轉讓已出租房屋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4、房地產抵押情況。指房地產所有權人為擔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將房地產抵押給債權人,辦理了抵押登記。在轉讓前,應先辦理他項權利注銷手續(xù)或出具抵押權人同意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在簽訂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合同時,房地產經紀人(丙方)應將房地產經紀合同(之一、之二)的所有條款告知合同委托人(甲方、乙方)。

  六、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閱讀所有條款,知悉其含義。若需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應出具委托書。

  七、本合同條款由監(jiān)制單位負責解釋。

  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標準:根據XX市物價合價房[20xx]375號《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規(guī)定,房屋買賣代理收取成交價格總額的1%-2%(買賣雙方交);房屋租賃: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額的40%-50%一次性計收;非住宅按成交一個月租金的20%-30%一次性計收。

房地產合同 篇6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年月日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fā)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fā)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抵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ㄒ唬┍WC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ǘ┰诘盅浩陂g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ㄈ⿲σ曳揭蟊kU的抵押物,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xù)并保證到期續(xù)保;

 。ㄋ模┘追截撠熮k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第四條抵押期間,由于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fā)生后30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fā)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選擇):

 。ㄒ唬┐嫒胍曳街付ㄙ~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ǘ┘追酵馓崆皻w還貸款。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征得乙方同意。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ǘ┘追酵馓崆皻w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ㄒ唬┙洜I機制發(fā)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ǘ┥婕爸卮蠼洕m紛的訴訟;

 。ㄈ┑盅旱臋嗬l(fā)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

 。ㄎ澹┓ㄈ舜怼⒆∷、電話發(fā)生變更。

  甲方發(fā)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30天通知乙方;發(fā)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后7日內通知乙方。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第十條如發(fā)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與乙方協(xié)議延長借款合同履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登記,延長抵押期間。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或經雙方協(xié)商以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zhí)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ɑ蚴跈啻砣耍

  抵押權人(公章):

  負責人(簽字):

 。ɑ蚴跈啻砣耍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房地產合同 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代理人: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中介服務方(以下簡稱丙方)

  工商注冊號:

  備案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房地產交易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福州市有關規(guī)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宗買賣房產狀況:

  1、房屋座落:甲方房產座落于福州市 區(qū)

  2、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積: ㎡、共有面積 ㎡附屬間面積 ㎡)

  (詳見榕房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證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號)

  3、成交價格:甲、乙雙方議定該房產(含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的買賣價格為 (幣種)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產買賣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拾 元整(¥ );裝修及附屬配套設施轉讓價為 (幣種)(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細目:

  1)配套:

  2)家電: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裝修:甲方明確固定裝修指構成該房屋裝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墻體、壁櫥、鐵門、門、門把、門窗、防盜網、水龍頭、嵌入式排氣扇、燈具、發(fā)光體、廚衛(wèi)設施等,此等固定裝修經拆除將破壞設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應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條、中介服務方承諾:

  1、丙方的服務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經紀人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的經營資格;

  3、 保證誠信服務,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不包含其他服務)

  第三條、委托中介服務事項:

  1、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雙方買賣房產一事,提供中介服務;

  2、 丙方應甲、乙雙方的要求,為其提供房產成交后代理服務。

  第四條、中介服務范圍:選擇下列第[ ]項服務。

  1、為甲、乙雙方提供房產政策及法律咨詢服務;

  2、向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協(xié)助雙方簽訂本合同及房產轉讓協(xié)議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產行銷推介;

  4、為當事人代辦房產評估手續(xù);

  5、代辦權屬過戶手續(xù);

  6、為乙方辦理 〔注:填寫①商業(yè)銀行按揭貸款、②公積金貸款、③商業(yè)銀行和公積金組合貸款〕手續(xù);

  7、代辦房地產公證、見證手續(xù);

  8、協(xié)助甲、乙雙方收集過戶資料和為其房地產買賣契約代書;

  9、協(xié)助辦理相關配套事宜,如水、電、管道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及物業(yè)交接過戶手續(xù);

  10、協(xié)助甲、乙雙方完成房屋及房產配套設施的移交;<

  11、其他 .

  第五條、中介服務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務自接受甲、乙雙方委托時起到甲、乙雙方達成本協(xié)議之日起結束;

  2、丙方提供的相關房產成交后的代理服務至甲、乙雙方辦結各項交易、過戶、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條、中介服務費(包含中介服務傭金和相關代理服務費)

  1、中介服務傭金: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丙方按政府有關規(guī)定向甲、乙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務傭金為 (幣種)(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三條有關款項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務手續(xù)。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務費: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六款約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為乙方提供按揭服務。

  丙方收取乙方按揭服務費 (幣種)(大寫) 仟 佰 拾 元(¥ )

  第七條、當事人配合與保密:

  1、丙方承諾按交易程序(另定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工作日為甲、乙雙方妥善辦理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交易資料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并按時向丙方交付有關資料,配合丙方共同完成有關事宜。若因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原因造成手續(xù)辦理的延誤或無法辦理,丙方無過錯的,由資料提供的延誤方承擔責任,丙方的工作日相應順延;

  2、對交易過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或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時,甲、乙雙方對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等商業(yè)秘密也負有保密義務,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條、中介權益說明:

  甲、乙一方或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且丙方無過錯,甲、乙雙方仍應全額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務傭金。

  第九條、丙方的權利義務:

  1、丙方在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時,應出示工商局營業(yè)執(zhí)照、《備案證》等,房地產經紀人應出示《經紀人資格證》、《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

  2、丙方應按照甲、乙雙方的委托,據實介紹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交易價格;

  3、丙方對甲、乙雙方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核實并出具收件清單,對甲方提供的信息進行現場勘察和積極配合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

  4、丙方應配合乙方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狀況,并如實告知房屋以配套設施等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5、丙方應告知甲、乙雙方進行房地產交易涉及的稅費及其他當事人應承擔的費用;

  6、丙方應配合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手續(xù);

  7、在合同履行期間,丙方應當積極告知督促相關當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應注意的事項及瑕疵。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的房地產轉讓信息;

  2、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向丙方提供下列資料:

 。1) 身份證復印件;

 。2) 房屋權屬證書;

 。3) 土地使用權證;

 。4) 其它相關資料: .

  3、甲方應配合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告知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所存在的瑕疵和房地產權利受限制等情況;

  4、甲方應配合乙、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xù)。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與丙方到相關部門查驗有關資料和到現場勘察房地產現狀,并對上述房產現狀作充分了解,愿意購買上述房產;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向丙方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的相關材料;

  3、乙方應配合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及提供辦理房地產轉讓過戶的相關手續(xù)。

  第十二條、定金

  簽訂本合同時,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支付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元整(¥ )給甲方(定金可抵作購房款)

  如果甲、乙雙方同意,可以選擇下列[ ]種方式確保交易安全: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 .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yè)管理、 等

  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后甲方不再負責;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xié)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行業(yè)協(xié)會行規(guī)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zhí)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處理時限:自發(fā)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fā)出掛號信促其履

  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第十七條、本合同解除條件:出現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單方依法解除合同,并書面告知相關當事人(本合同解除時,房屋轉讓補充協(xié)議同時解除) 1、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4、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改變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責。在三方具結后,丙方將監(jiān)管的房產權屬資料交還甲方,將監(jiān)管的定金及購房款交還乙方,交易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1、暫時將全部定金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丙方出具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收據;

  2、暫時將部分定金 (幣種)(大寫) 萬 仟元整元在交易過程中交丙方代管,其余定金直接交與甲方,丙甲兩方分別按照收取定金數額出具收據;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費用承擔方式:

  1、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

  2、土地證費:辦理甲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過戶至乙方名下的土地證費用 承擔;

  3、配套設施過戶費:配套設施的相關證件過戶費用由 承擔;

  4、原始費用的結清:甲方應結清移交前的水、電、物業(yè)管理、 等的費用。乙方在接收該房產時須驗收上述約定的各項交付細目,交接確認后甲方不再負責;

  5、

  第十四條、購房款及其他費用支付方式:按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方式支付。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本合同簽訂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約定履行,否則屬違約行為,乙方違約的其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的雙倍返還定金。丙方違約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的服務費用并支付違約金給甲、乙雙方違約金數額 ;

  2、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產權清楚,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如果丙方有過錯的,由此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及房屋轉讓協(xié)議補充所約定的交易程序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可以選擇本條第一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乙方如未能按照交易程序(另訂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可以選擇本條第1款的定金罰則或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日萬分之 );

  4、丙方作為居間及代理服務方應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及行業(yè)協(xié)會行規(guī)為準則為甲、乙雙方提供誠信服務的義務,若因丙方服務不當行為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丙方作為甲、乙雙方授權的代管方,對所代管的資金及權屬資料的安全負責,若因丙方責任造成資金損失或資料遺失、損毀的,丙方退還全部服務費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在甲、乙雙方未改變上述交易條件,交易程序正常執(zhí)行的情況下,丙方保證甲方如期收到上述全部房款,乙方如期接收該房產。因丙方工作不盡責,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到房款或乙方不能如期接收房產過戶的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約處理時限:自發(fā)生違約行為之日起超過10日,丙方即向違約方發(fā)出掛號信促其履約,寄出郵戳即日起超過15日仍未回復并履約的,依本合同相關條款處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

房地產合同 篇8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出租方)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入、承租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提供居間房地產的座落與情況)

  委托人甲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室共________套,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權屬為____________,權證或租賃憑證編號_______________,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對該房地產情況已充分了解。

  第三條(委托事項)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項(共__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腥艘椅惺马棧海ü瞋_____項)

  主要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傭金標準、數額、收取方式、退賠)

 。ㄒ唬┚娱g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項,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幣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二)居間方已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項,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元支付給居間方。

 。ㄈ┚娱g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項的,按照下列約定退還傭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項第()項、其他事項第()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項第()項、其他事項第()項的,將合同約定收取傭金的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幣_____________元,退還委托人乙。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相對方,并征得相對方的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_______天內,簽訂補充條款,注明變更事項。未書面告知變更要求,并征得相對方同意;擅自變更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期間,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xié)議及其他書面文件

  ,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ㄒ唬┤缴潭,居間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過失影響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ǘ┤缴潭,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間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居間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間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ㄈ┤缴潭,發(fā)生上述違約行為的,按照合同約定傭金總額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各守約方。違約方給各守約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由守約方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追償。

  第七條(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委托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刂罚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名字/名稱)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刂罚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執(zhí)業(yè)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是指委托居間方出售或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乙是指委托居間方買入或承租房屋的當事人;本合同所稱的居間方是指為委托人提供居間服務,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居間是指居間方向委托人報告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zhí)業(yè)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zhí)業(yè)人員(以下簡稱執(zhí)業(yè)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居間業(yè)務的組織以及提供服務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yè)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居間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zhí)業(yè)經紀人的執(zhí)業(yè)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甲應當充分了解居間方提供居間服務的有關服務范圍、內容,以及承諾的事項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并仔細查閱居間方提供的書面告知資料及向居間方真實告知委托的房地產情況,委托

  人乙應當實地勘查居間方提供的房地產及了解各項服務內容。

  五、訂立合同時,委托人應當明確委托事項,詳細了解與核對合同的條款、履行合同的時間、支付傭金的方式和數額、發(fā)生違約的退賠與補償、發(fā)生爭議的解決方法等。對居間方提供的咨詢以及協(xié)商訂立合同時發(fā)生疑問,可以向房地產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三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居間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爭議的,可通過協(xié)商解決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qū)、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zhí)業(yè)經紀人協(xié)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xié)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XX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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