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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貸款合同

時間:2022-07-18 22:39:06 合同大全 我要投稿

公司貸款合同(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fā)揚,人們愈發(fā)重視合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貸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貸款合同(15篇)

公司貸款合同1

  貸方: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擴大生產經營,向貸款人借款,經友好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證明。

  第一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于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二條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率為6%。

  第四條貸款及還款期限:

  1.貸款期限五年,從____年4月10日至20____年4月9日。貸款人將于____年4月10日前一次性將款項支付給借款人的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及金額:

  借款人還款時間為20____年4月9日,本息一并還清。

  3.借款人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當期金額的,按日利率計算,還款日超過30天的,按當期還款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的義務

  1.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動。

  2.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償還本息。

  (二)貸款人的義務

  貸款人應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支付貸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xié)議正式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xié)議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xù)履行本協(xié)議。

  第八條協(xié)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如需延長貸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30天內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并征得其同意。

  2.貸款人單方面解約提前收回本金的,應提前30天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只歸還本金,利息結清不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當進行清算。借款人可向貸款人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違約責任。

  4.本協(xié)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xié)商,并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xié)商制定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貸款合同2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______ 。

  1.2 金額(大寫):_________。

  1.3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風險告知: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三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xù)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說明錢款用途。國家不干涉合法的民間借貸行為,但為了保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規(guī)定了下列民間借貸行為不受法律保護:1、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的;2、貸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出借人違反金融秩序轉借牟利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貸款人用于違法犯罪活動的;4、借款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如因不正當男女關系引發(fā)的分手費、“找關系、托人情”引發(fā)的請托費、賭債等。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利率執(zhí)行:_____。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 _____%。

  2.2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___________(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1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 5利息的計算

  2.5.1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

  2.5.2 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 ____

  %,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________%;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 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______ 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結息;

  (2)每月的20日結息。

  第三條 貸款的發(fā)放與償還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義在委托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作為貸款人發(fā)放貸款的賬戶。

  公司財務部審核確認借款人證件、借款合同、貸款金額、貸款期限無誤后,最晚于次日將貸款支付到帳。

  3.2借款人的提款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應符合下列放款計劃。

  ______放款日______放款金額

  ______年___ 月___ 日;___(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 月___ 日;___(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 月___ 日;___(大寫金額)

  ______年___ 月___ 日;___(大寫金額)

  3. 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風險告知: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抵押/質押/保證合同》不需要辦理批準、登記手續(xù),所以經合同當事人簽章即成立生效。合同生效時,貸款人已經產生了發(fā)放貸款義務,但是擔保物權因未按《物權法》規(guī)定進行登記而未依法設立,如果此時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勢必會產生貸款無擔保物權的法律風險。為此貴公司必須在借款主合同中約定“當?shù)?質押權經登記有效設立后,合同生效”或“當?shù)?質押權經登記有效設立后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3. 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 5借款人應按第1.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到期日:______年___ 月___日;還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金額)

  到期日:______年___ 月___日;還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金額)

  到期日:______年___ 月___日;還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金額)

  到期日:______年___ 月___日;還款金額__________(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借款人的義務

  6.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9.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扣劃約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 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qū)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貸款第一條貸款種類:農戶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圓整。

  第四條貸款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第五條貸款利率;本合同利率執(zhí)行基準利率%(上下)浮%執(zhí)行。貸款期限在年以上的,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于下一年度的公歷月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新的利率規(guī)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不在另行向借款人發(fā)書面通知。

  第六條罰息利率;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部分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約定的執(zhí)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罰息計算期間自逾期之日起至應付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上調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

  第七條貸款人將款項發(fā)放至借款人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內,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本合同項下提供貸款的義務并且借款人已經收到了貸款人提供的貸款,借款人應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任何情況下的、因該筆貸款而產生的所有債務的償還義務。

  第八條貸款人向借款人發(fā)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先決條件包括:

  (一)貸款人要求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發(fā)放貸款前需借款人提供的資金支付計劃,或者{貸款受托支付通知書}及交易合同等與貸款支付相關的交易背景資料),借款人已全部提供,并且其所載明的情況沒有變化,并且該等文件持續(xù)有效,或者借款人已就發(fā)生的變化作出令貸款人滿意的解釋和說明:

  (二)借款人已填妥與本次提款有關的借據,貸款憑證。借據,貸款憑證。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貸款利率等具體貸款條件與借據,貸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至時,以借據,貸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三)借款人須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辦妥與本貸款及貸款項目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若貸款人要求,還應辦妥本合同的公證手續(xù);

  (四)若本合同項下貸款有擔保,借款人應確保根據貸款人要求辦妥擔保合同及擔保物的公證,登記和,或擔保物的保險等法律手續(xù),且該擔保、保險持續(xù)有效;

  (五)借款人未發(fā)生本同所列之一約事件;

  除非滿足上述先決條件,否則貸款人無義務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第九條貸款擔保:本和同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涉及抵押擔保的另行簽訂抵押合同。

  第十條貸款償還:

  (一)還款原則。貸款人有權依據法律法規(guī)、財政部及人民銀行的相關規(guī)定決定貸款償還的扣款順序。還款方式:□利隨本清、□按月還息到期一次還本,□按季還息到期一次還本。

  (二)如果借款人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向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保證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約定的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因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所產生的全部債務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保證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

  第十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及罰息)、違約金、損害賠賞金、貸款人實現(xiàn)貸款項下債權及本合同項下保證擔保權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公證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十三條保證人在此無條件地并不可能撤銷地向貸款人保證: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發(fā)出還款通知,保證人在接到貸款人的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即應按通知中所載明的償還金額、方式向貸款人支付該等款項。

  第十四條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貸款人無需事先向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出付款要求或對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或采取任何其他措施以實現(xiàn)債權,即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如貸款人針對貸款還享有其他擔保權利的保證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要求貸款人先行行使其他擔保權利。

  第十五條保證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一)保證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二)保證人已仔細閱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如保證人為法人,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本合同經過合法的授權。

  (三)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證人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發(fā)反保證人訂立的任何其他協(xié)議以及適用于保證人的任何法律和法規(guī)。

  (五)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并將會對保證人的財務狀況或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六)如有涉及保證人或其財產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保證人應立即將詳情通知貸款人。

  (七)保證人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的行為。

  (八)未經貸款人事先書面同意,保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其主要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設置第三人權益、對外投資、公司分立等,以至于影響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九)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債務尚未完全清償前,保證人將不會就其已向貸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向借款人追償或主張權利。

  (十)保證人向貸款人進一步陳述、保證并承諾,前述陳述和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當時的事實及情況始終是真實和準確的

  第十六條一旦保證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聲明、承諾或義務,或發(fā)生了針對保證人或其財產的查封、扣押、重大訴訟、仲裁或其他任何對或有可能對保證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事件,貸款人即有權行駛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條項下的權利。

  第十七條貸款人和借款人協(xié)議變更本和同項下貸款及其相關條款的內容,除貸款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額外,無需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將在變更后的保證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八條本合同項下所設立的保證擔保獨立于貸款人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擔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并且,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不應受到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爭議的影響,不應受到借款人對保證人任何債務或義務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響。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隨時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并對貸款的使用提出意見。

  (二)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情況,并提出意見。

  (三)有權自行決定本貸款合同項下各類文件、契約、權利文件、憑證等的保管地點、保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人進行保管。

  (四)有權要求借款人不時提供與本合同的簽署和或履行有關的資料、信息;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人不時要求的各種協(xié)助;有權調查、征信借款人、擔保人的資信情況。

  (五)在借款人未提供貸款人要求的文件和資料或提供文件資料未令貸款人滿意時,有權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申請或要求。

  (六)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規(guī)定貸款人可以享有的其它權利。

  第二十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享有依照本合同約定獲得貸款的權利。

  (二)借款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

  (三)在借款人有職業(yè)、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該等變化。

  (四)借款人有義務配合貸款人對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物的檢查,對于貸款人提出的合理意見,借款人有義務依照執(zhí)行。當?shù)盅何锓且蛸J款人過錯毀損或滅失,或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清償?shù),及時將情況告知貸款人并提供新的等值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價值。

  (五)承擔因簽訂、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費用。

  (六)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時,予以無條件配合。

  (七)在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信息資料和或協(xié)助時,提供相應的信息資料和或協(xié)助。

  (八)借款要有義務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一)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

  (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貸款人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或憑證或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在任何方面被證明是不正確的、不真實的或具有誤導性的;

  (三)借款人在任何方面未能實現(xiàn)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違反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責任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四)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又無合法繼承人或受贈人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其合法繼承人、受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五)就保證人而言,發(fā)生了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項下的任何事件;

  (六)出現(xiàn)了對或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一旦發(fā)生上條所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要求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或消除違約狀態(tài);

  (二)拒絕借款人的任何提款要求或申請;

  (三)宣布所有已貸出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及律師費等);

  (四)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就所有逾期金額向借款人計收罰息。

  (五)要求追加、更換保證人、以貸款人認為合適的方式增加抵押物;

  (六)宣布行使或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

  (七)從借款人或保證人在金融機構開立的任何幣種的任何帳戶直接扣劃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和保證人并在此同意和授權貸款人進行本條約定的扣劃;

  (八)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五章其他條款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各方互相發(fā)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要求,應以書面方式作出,發(fā)送至本合同列出的有關方的地址或傳真。本合同各方之間的文件往來,如以專人送遞,在交付后即被視為送達;如以掛號信方式發(fā)送的,在掛號信寄出后三日即被視為送達;如以傳真發(fā)送,在發(fā)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但借款人、保證人和或抵押人發(fā)給貸款人的文件,則需在貸款人實際簽收后方可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各方的通訊地址或傳真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合同的其他當事方。在合同的其他當事方依照本條的規(guī)定收到另一方通訊地址或傳真變更的有效通知之前,另一方的原通訊地址或傳真仍應被視為該方的有效通訊地址或傳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各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則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或由當事人各方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解決。本合同任何附表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補充協(xié)議、抵押物品清單、貸款借據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以,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雙方協(xié)商一致,決定【】本條款之內容:合同各方當事人同意對本合同進行公證,承諾賦予本合同強制執(zhí)行效力。當債務人、擔保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債務或出現(xiàn)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擔保權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直接申請強制執(zhí)行。債務人、擔保人對債權人根據合同提出的強制執(zhí)行申請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八條補充條款:

  (一)借款人指定為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人地址:。聯(lián)系電話:。貸款人有關貸款告知信息送達聯(lián)系人時即視同借款人。

  (二)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份數(shù):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公證機關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本合同于__年__月__日簽訂。

  貸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公司貸款合同4

  委 托 人: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銀 行:

  賬 號:

  借 款 人: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開 戶銀 行:

  賬 號:

  受 托 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郵 政編 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委托人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自愿將自有資金:幣種 ,金額 (大寫)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借款人發(fā)放委托貸款。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業(yè)務之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權利、義務,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義

  第1條公司委托貸款(以下簡稱“委托貸款”)——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等委托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而代理發(fā)放、監(jiān)督使用并協(xié)助收回的貸款,其貸款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貸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應委托貸款手續(xù)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貸款風險。

  第二章 委托貸款事項

  第2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小寫: )

  2.2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貸款實際發(fā)放日與上述貸款期限約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貸款實際發(fā)放日為貸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貸款實際發(fā)放日以實際放款時的借據上載明的日期為準。

  第3條 貸款用途

  3.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借款人的用途為用于: .

  3.2 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用途。

  3.3 委托人應自行審核借款人的貸款用途的合規(guī)性,受托人不對借款人運用貸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擔任何責任。

  第4條 貸款利率

  4.1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年利率為: .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yè)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方可進行調整,但調整后的貸款利率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相關規(guī)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須自該筆貸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逾期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借款人須自未按照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挪用罰息利率支付罰息,直至借款人清償全部本息為止;挪用罰息利率為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4.5對借款人未能按時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權按照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第三章 賬戶開立

  第5條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委托人應當在受托人處開立結算賬戶作為“委托貸款資金專戶”(以下簡稱為“委托人賬戶”),用于發(fā)放委托貸款和收取貸款本息等;借款人應當在受托人開立貸款賬戶和存款賬戶(以下簡稱為“借款人賬戶”),用于辦理提款和還本付息等。委托人賬戶內的資金不計利息。

  第四章 委托貸款的發(fā)放

  第6條 委托人應在本合同第7條、第8條規(guī)定的貸款發(fā)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個對公營業(yè)日將委托貸款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以用于發(fā)放委托貸款。

  第7條 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保證合同、質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簽發(fā)的《委托貸款通知書》后,借款人方可辦理提款。

  第8條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發(fā)放方式為一次發(fā)放或分次發(fā)放,具體發(fā)放日期和金額以委托人《委托貸款通知書》通知內容為準。

  第9條借款人在辦理提款時應向受托人提交借據,由受托人在相應的貸款發(fā)放日期當日將委托貸款金額從委托人賬戶劃入借款人賬戶中。如果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貸款發(fā)放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委托人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發(fā)放貸款的違約責任。

  第10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提取貸款,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項下之委托貸款。

  第五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

  第11條 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的還款來源是 ;償還方式為下列第 項:

  1. 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貸款,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 一年以上的貸款,按 結息,利息支付日為 ,利息共分 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額為 ,到期結清本息;

  3. 其他: .

  第12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應按第11條的約定于本合同所約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結清日將應付款項匯入借款人賬戶,由受托人劃入委托人賬戶。如果借款人賬戶中的金額小于應付款項金額,則受托人劃付的責任僅以借款人

  賬戶中的金額為限,受托人并不承擔未能足額還款的違約責任。

  第13條 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時足額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14條 借款人如欲提前歸還貸款,應提前30個對公營業(yè)日日向受托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章 委托貸款的擔保

  第15條 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15.1 受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 編號為 擔保字第 號《保證合同》;

  □ 編號為 擔抵字第 號《抵押合同》;

  □ 編號為 擔質字第 號《質押合同》;

  □ .

  15.2 委托人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另行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

  第六章 委托貸款的手續(xù)費

  第16條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委托貸款金額和委托貸款期限收取委托貸款手續(xù)費,手續(xù)費費率為 .

  對于因借款人未按期還本付息的違約行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罰息,受托人按照罰息金額向委托人加收手續(xù)費,手續(xù)費費率為 .

  第17條 委托貸款手續(xù)費由委托人承擔,受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xù)費的具體方式及時間,按下列第 項約定辦理:

  17.1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委托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2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一次性扣收;

  17.3其他 .

  第18條 受托人對于委托貸款手續(xù)費的收取不受委托貸款是否歸還或提前歸還的影響。

  第七章 委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19條委托人自愿委托受托人,以受托人名義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并自行承擔該貸款可能產生的任何風險。委托人聲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20條 委托人保證其提供的委托貸款資金是其擁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合法自有資金,其來源和用途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21條委托人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委托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xù);代表委托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委托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委托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委托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22條委托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委托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xié)議,且不違反委托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委托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委托人簽署及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委托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23條 委托人在簽署本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或履行本合同的情形。

  第24條 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的手續(xù)費。

  第25條 委托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26條 委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委托貸款發(fā)放前將自有資金足額存入委托人賬戶,并保證該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能夠滿足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貸款發(fā)放金額。

  第27條 委托人聲明: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委托貸款金額、用途、利率、貸款期限等均經委托人確認。

  第28條委托人承諾: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本合同項下貸款損失的風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受托人不承擔貸款損失的任何風險。

  第八章 借款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29條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實體/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獨立的民事行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權力、授權及權利以其全部資產承擔民事責任并從事經營活動。

  第30條借款人保證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格與能力,并已辦妥對借款人而言屬于必要的批準、登記、備案手續(xù);代表借款人簽署本合同的簽署人已獲借款人的正式授權,有權代表借款人簽署及遞交本合同和/或其他相關文件,以使借款人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31條借款人簽署、遞交及履行本合同和其他有關文件,不違反任何借款人已經簽署、遞交或履行的其他合同或協(xié)議,且不違反借款人的任何義務或任何管轄借款人及其財產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亦不違反借款人的章程或其組織文件。

  第32條就本合同有關的所有重要事項,以及其他足以影響到委托人或/及受托人判斷本合同項下的風險或決定是否簽署本合同、是否發(fā)放本合同項下貸款、是否采取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行動之所有重要方面,借款人都已盡其所能向委托人和受托人均提供了充分的、真實的、合法的、有效的和完整的文件資料、陳述、說明、解釋和其他信息;借款人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書面文件均真實、完整、有效。

  第33條截至簽署本合同時為止,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簽署本合同的或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責任的、任何針對借款人的訴訟、仲裁、強制執(zhí)行、行政處罰、強制措施或其他法律程序,并且借款人基于善意和誠信原則已合理預期直至貸款發(fā)放日都不會出現(xiàn)上述情形。借款人未隱瞞任何業(yè)已發(fā)生或即將發(fā)生的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發(fā)放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事件。

  第34條 借款人聲明: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借款人已知悉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和內容。

  第八章 受托人的聲明及保證

  第35條 受托人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委托貸款經營資格。

  第36條 已發(fā)放的委托貸款尚未到期或到期后尚未收回的,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歸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受托人不承擔委托貸款的任何風險。

  第37條受托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對于借款人在付息日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若借款人在合同到期時支付了其應付的本金和利息,受托人應于到賬后5日內劃至委托人賬戶。

  第38條受托人在向委托人劃付利息收入時,應依法履行為委托人代扣代繳相關稅費的義務,受托人實際劃付給委托人的利息應為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繳納相關稅費后的余額。

  第九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39條 委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39.1 委托人有權委托受托人協(xié)助其催收貸款,但委托人應承擔催收費用;

  39.2 委托人有權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約定及時劃付借款人按期償還的委托貸款本息;

  39.3 委托人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貸款手續(xù)費;

  39.4 委托人有義務承擔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

  39.5 委托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交付委托貸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償還的委托貸款的本息。

  第40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40.1 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貸款。

  40.2 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貸款前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發(fā)放計劃,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0.3 借款人有義務在受托人處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xù);

  40.4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0.5 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貸款用途使用貸款,并保證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40.6 借款人在貸款期間如發(fā)生借款人名稱和法定代表人變更、法定地址變更等重大事項,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yè)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7借款人在清償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前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停業(yè)整頓、解散、破產以及其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提前三十個對公營業(yè)日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否則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40.8借款人如發(fā)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理影響的其他任何事件,應立即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9如借款人發(fā)生隸屬關系變更、董事會成員變動、公司章程修改的,須得到委托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發(fā)生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位變動的,借款人須在變動后十個對公營業(yè)日內書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40.10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jiān)督。

  第41條 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41.1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貸款服務,根據委托人的委托負責辦理委托人委托之貸款的發(fā)放及催收等手續(xù);

  41.2 受托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貸款手續(xù)費;

  41.3受托人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fā)放委托貸款。

  41.4因借款人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收回的委托貸款,受托人可根據委托人的書面通知,終止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書面通知,則在委托貸款逾期滿1年后,受托人有權將該筆委托貸款注銷,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貸款合同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一切責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第十章 委托貸款風險的承擔

  第42條根據我國有關委托貸款的法律規(guī)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確約定,本合同項下委托貸款的風險由委托人承擔。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未能清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等債務,受托人對委托人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或擔保責任,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返還部分或全部委托貸款。

  第43條委托貸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如需要通過司法程序進行追索,受托人無義務為委托人的利益主動提起訴訟。經委托人的要求并經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訴訟的,委托人應承擔受托人為此產生的一切支出和費用。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44條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之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45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支付利息或歸還本金;

  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貸款;

  3.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與保證被證明是不真實的,或是具有誤導性的;

  4. 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報表,或者拒絕接受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進行監(jiān)督的;

  5. 發(fā)生本合同第40.7條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滿意的償還安排的;

  6. 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嚴重惡化的;

  7. 借款人破產、被解散、關閉或撤銷的;

  8. 借款人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權安全的行為。

  第46條 發(fā)生上述任何借款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根據委托人的申請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按照本合同第4.3條規(guī)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罰息;

  2. 按照本合同第4.4條規(guī)定收取挪用罰息;

  3. 限期要求借款人糾正違約行為;

  4. 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貸款額度;

  5. 宣布所有已發(fā)放的貸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利息或其他應付款項。

  第47條 下述任一事件,均構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 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在委托人賬戶中存入足額貸款資金;

  2. 委托貸款資金來源不合法或不合規(guī);

  3. 委托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第48條 發(fā)生上述任何委托人違約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限期要求委托人糾正違約行為;

  2. 受托人有權拒絕為委托人辦理委托貸款業(yè)務;

  3. 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損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賠償損失。

  第49條 如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須按本合同第14條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并按如下第 項處理:

  1. 借款人不需要支付違約金;

  2. 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償還本金數(shù)額的 %支付違約金;

  3. 其他: .

  第十二章 受托人的除外責任

  第50條 受托人不負責審查借款人的資信情況、財務狀況以及貸款項目的可行性,且不發(fā)表任何意見。

  第51條 受托人不負責審查擔保人的資信情況、擔保物狀況以及擔保物的監(jiān)管等工作,且不發(fā)表任何意見。

  第52條 貸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負責,受托人僅限于協(xié)助出具并代為郵寄利息清單和貸款催收通知單,且相關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2.1 借款人、擔保人地址變更后沒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擔未送達責任。

  52.2委托人的郵寄憑條作為已送達憑證,無論借款人、擔保人是否收到郵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單、利息清單的復印件及郵寄憑條均作為履行監(jiān)管職責的證明依據。

  第53條 無論委托人是否收到貸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章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第54條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55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受托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56條 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57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各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五章 其他

  第57條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均應發(fā)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頁列明的通訊地址或傳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則其應及時地書面通知其他方。

  第58條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所有通知將被認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1)如為遞交,則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員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為送達日期;(2)如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區(qū)與郊區(qū))采用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fā)出之日起的下一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3)如為異地的掛號郵件、快遞或郵政特快專遞,則以郵件發(fā)出之日起的第三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但是,前述規(guī)定的送達日期與被通知方實際收到或正式簽收的日期不一致時,則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為送達日期。(4)如以傳真發(fā)送,在發(fā)出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59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相關的其他任何合同、協(xié)議或承諾,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終止、被撤銷或可執(zhí)行性的影響。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內容被依法撤銷或被認定為無效時,其他條款和內容的效力不受影響,仍為有效

  第60條本合同構成三方就該本合同項下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做出的一切書面的和口頭的有關合同、協(xié)議、約定、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為同受托人訂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請、承諾、保證、陳述與說明對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約束力。

  第61條委托人、受托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限、優(yōu)惠或延緩,均不影響、損壞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據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并不應被視為委托人、受托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承擔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十六章 附件

  第62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3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委托貸款業(yè)務委托書 ;

  2. 委托貸款通知書;

  3. 公司委托貸款業(yè)務利率調整通知書。

  第十七章 附則

  第64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執(zhí)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65條在簽署本合同時,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各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各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6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在 簽訂。

  委托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借款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公司貸款合同5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chuàng)業(yè)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準,同意給予創(chuàng)業(yè)基金貸款(以下簡稱貸款),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fā)放給乙方,專用于幫助乙方創(chuàng)業(yè)。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fā)放,第一次從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fā)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于經甲方批準的創(chuàng)業(yè)項目(?顚S),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甲方可以委托項目所在地團委對項目進行監(jiān)督、協(xié)調)。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規(guī)定數(shù)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并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展業(yè)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fā)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fā)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yè)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fā)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zhí)行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yè)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zhí)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yè)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協(xié)議》,作為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附件和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規(guī)定,將按照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解除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guī)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fā)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yè)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后附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與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與擔保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xié)商解決。本小額貸款公司借款擔保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6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xié)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立賬戶。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yè)部門開立貸款賬戶和本外幣存款賬戶(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戶),用于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后,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xié)議”已生效并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準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guī)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戶。

  第四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個營業(yè)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個營業(yè)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于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yè)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戶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式。按照與簽訂的“國外借貸協(xié)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采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xié)議”簽訂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支付。自“國外借貸協(xié)議”簽訂后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xù)費為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fā)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fā)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shù)支付。

  5.“國外借貸協(xié)議”項下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jiān)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于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后,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個營業(yè)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xù)。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個營業(yè)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yè)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xié)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甲方已占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并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于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并等合同(或協(xié)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

  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xù),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shù)額,根據違約數(shù)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以萬分之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fā)放的款項,并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xié)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并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shù)額,按實際違約天數(shù)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xiàn)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xié)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guī)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并可從甲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xié)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并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shù)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guī)定收取%的罰息,并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fā)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fā)放貸款,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yè)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戶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采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公司貸款合同7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雙方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二、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不得挪作它用。

  三、貸款幣種及金額

  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ù髮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天。

  六、利率與計息

  1.利率:(a)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

 。╞)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同期利率加_______(libor+_______)計算。

  2.計息:按貸款實際發(fā)生額半年結算一次,上半年六月二十日,下半年十二月二十日,如借方未于計息日付應付利息,上述貸款利率按實際用款天數(shù)(360日/年)計息。

  3.起息:按實際匯出日起計息。

  4.如中國銀行總行制定的計息辦法發(fā)生變化時,本合同將按新的辦法執(zhí)行。

  七、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規(guī)定還款;

  2.借款方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認可。對不經貸方認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收取一次性_______%的承擔費;

  3.借方因故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guī)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xù)。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部分,不予罰息。

  八、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資料必須是合法、真實、有效的文件。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資料,接受貸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關、停、并、轉時,保證最遲于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但接收債務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訂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條款及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九、違約責任

  1.無論何方,亦無論因何種原因、何種方式拒絕執(zhí)行或拖延執(zhí)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或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2.如貸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人民銀行有關規(guī)定在原有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的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guī)定按時撥付款項,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shù),按罰收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未按本合同或還款計劃規(guī)定按期還款時,貸方將給予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如在寬限期內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款項,則貸方將對借方加收未償還部分每日_______%的罰息。

  5.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不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有權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

  十、擔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仲裁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交由中國有關部門仲裁。此仲裁是終局的。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數(shù)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貸方:中銀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銀行:中國銀行總行營業(yè)部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貸款合同8

  借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

  貸款公司(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借款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祥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___ ___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申請借款,貸款公司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 發(fā)放貸款。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 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公司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 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 憑證上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五條 保證金 借款人向貸款公司一次性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用保證金人民 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時支付利息和其它費用的保證。保證金在借款合同履行結 束時按實際發(fā)生的利息及費用進行計收抵扣(保證金不計付利 息)。

  第六條 借款利率及利息、罰息和復息的計算

  6.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

  6.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 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 調整時,按照固定利率,上調時相應上調、下調時保持不變。

  6.3、 本合同項下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 率水平上浮_____%。

  6.4、 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 利率水平上加收罰息_____%。

  6.5、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罰息利率,按本條款執(zhí)行。

  6.6、 借款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同時出現(xiàn)逾期和未按本 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貸款公司按二者中較高的罰息利 率計收罰息。

  6.7、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自實際提款之日起按月計息, 不足一 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依次類推)。

  6.8、 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 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息,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執(zhí)行。

  6.9、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逾期或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 用借款時,對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6.10、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實行利隨本清。

  第七條 提款

  7.1、借款人提款前,應當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公司 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7.1.1、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 關的批準、登記、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續(xù)。

  7.1.2、若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有擔保的,則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的擔保合同已依法生效。

  7.1.3、未發(fā)生與本合同約定的違約事項。

  7.1.4、借款人按本合同第五條之約定繳付借款利息及其它費 用保證金。

  7.1.5、已按貸款公司要求提供辦理借款的其他相關材料。

  7.2、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款。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按照約定 的日期和金額償還借款本金:

  8.2、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的,應當于擬提前還款日前 15 個 工作日向貸款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后,可提前 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方式為擔保借款的,擔保方式雙方協(xié)商確定。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條 借款人權利和義務

  10.1、有權向貸款公司了解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等。

  10.2、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使用借款。

  10.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 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貸款 公司并征得貸款公司書面同意。

  10.4、本合同項下借款如采用擔保方式的,如擔保發(fā)生了不 利于貸款公司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公司的要求另行 提供貸款公司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10.5、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lián)S嘘P的律師服務、保 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10.6、 向貸款公司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所需書面及文字材料。

  第十一條 貸款公司權利和義務

  11.1、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但因 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11.2、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 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 的除外)。

  11.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向貸款公司提供的一切書面及 文字材料,隨同借款合同存檔保管,不再退還借款人。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借、貸雙方當事人均應當履行本合同 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取借款的,應當按本 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按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向貸款公司支付遲延違 約金。

  12.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公司未 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并提供借款的,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 按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向借款人支付遲延違約金。

  12.4、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的,貸款公司 有權進行限期清償,同時對借款逾期部分自逾期之日起按罰息利 率計收利息,并對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公司有 權進行停止發(fā)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權對借 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從違約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 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12.6、借款人違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應當于收到貸款公司書 面通知后 7 日內予以改正并采取貸款公司認可的補救措施,否則 貸款公司有權停止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借款、有權提前收回 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按逾期借款罰息利率按日計收違約金。

  12.7、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公司采取訴訟、仲裁等法律手 段實現(xiàn)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 費及其他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3.1、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 同一式二份,其中:貸款公司、借款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采用擔保方式的,自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擔保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

  13.2、借款人對不能按期歸還的借款,需要辦理展期的,應 當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前 5 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 展期申請,若借款有擔保的,借款人應當同時提供擔保人同意繼 續(xù)擔保的書面意見或另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擔保, 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后,簽訂借款展期協(xié)議。

  13.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利息的,或有其他嚴 重違約行為的,貸款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提前 歸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并賠償損失。

  13.4、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借、貸雙方任 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均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14.1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借、貸雙方協(xié)商解決;未 能協(xié)商解決的,向貸款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4.2、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 須履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聲明條款

  貸款公司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 律后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 : (或)授權代理人:

  貸款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為確保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權利的實現(xiàn),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 (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協(xié)商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財產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財產是: (以下稱“抵押物”) 。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提供抵押擔保。 共有人: (簽字)

  1.2抵押財產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3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條 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范圍

  2.1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幣種) (大寫金額) ;利率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2.2 抵押人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物處臵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

  2.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立即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為抵押物投保,保險金額不低于 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xù)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蚶m(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獨立民事主體(或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5.5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抵押人應及時告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6.2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3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6.4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5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6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2)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 (4)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6.7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8 抵押人應協(xié)助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并不會設臵任何障礙。

  6.9 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抵押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條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條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一年。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品評估價值的50%。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一年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8.3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讀上述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抵押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0.4 本合同經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應當辦理登記的,本合同自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10.5 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發(fā)生糾紛,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日期償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依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

  10.6 貸款抵押權人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貸款抵押人應向貸款抵押權人提供相關報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設立所發(fā)生的費用,有關抵押物評估、等級,合同公證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10.8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一份,抵押物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頁以下無正文。

  抵押人 ________ 抵押權人 ________(公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0

  借款人:

  貸款人: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 幣種:

  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于。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 利率執(zhí)行:該利率系中國人民銀行現(xiàn)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的基準利率上浮__%。

  2.2本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大寫)個月為一期,按期還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計算。計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項下的月利率為:□月利率=年利率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本合同簽訂后、放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貸款人將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條約定執(zhí)行。

  2.4本合同項下貸款實際發(fā)放后,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調整日的次日起,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動水平按2.條的約定執(zhí)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當日還款的,該期貸款仍執(zhí)行調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調整日后還款的,該期貸款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調整后的利率。

  2.5利息的計算

  2.5. 借款人每月還息額=當月貸款余額貸款天數(shù)日利率。

  2.5.2逾期貸款和挪用貸款的罰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額和實際天數(shù)計算。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按本合同約定利率上浮%;浮動利率貸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的,貸款人有權相應調整本合同罰息利率,自人民銀行利率調整日起適用新的罰息利率。

  2.6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下列第種方式結息,貸款最后到期時利隨本清。結息日為付息日:

  每季末月的__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

  3.3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

 。1)借款人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準、登記等法定手續(xù)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xù),且前述許可、批準或登記等手續(xù)持續(xù)有效;

  (2)本合同項下?lián):贤?如有)已生效并持續(xù)有效;

  (3)借款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

  (4)借款人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4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3.5借款人應按第.3條約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計劃按時還款,《借款憑證》記載的到期日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到期日還款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__年__月__日;(大寫金額)

  3.6提前歸還貸款的,按實際天數(shù)計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應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在借款人財產范圍內繼續(xù)履行已借款項的還款義務,若借款人無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或繼承人、財產代管人拒絕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權處分抵押物和質押權利,追究保證人連帶責任。

  第四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4.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4.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報表、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貸款人隱瞞可能影響其財務狀況和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5.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guī)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5.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借款人的義務

  6.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6.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6.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yè)務相關的業(yè)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6.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采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6.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lián)N锉徊扇×素敭a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6.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fā)生不利于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于: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采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fā)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并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zhí)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八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xiàn)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fā)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并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6.6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fā)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糾正。

  第九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9.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并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9.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9.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jiān)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扣劃約定

  10.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10.2扣劃后,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余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0.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10.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2.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2.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后生效。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zhí)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單位印章)(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公司貸款合同11

  出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月,從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薄⒔杩钇陂g,乙方按月息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為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為¥:______元。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fā)放當日起,每30日為一月,并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______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元(¥:______元)。

  六、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為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并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為止。

 。、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為止。

  七、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附則

 。、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lián)系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fā)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xié)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上述貸款事宜達成協(xié)議。本合同專為雙方遵守和履行而訂立。

  第一條貸款金額和期限

  雙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向甲方貸款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大寫:人民幣9000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借款目的

  甲方將借用資金用于______________。如果業(yè)務發(fā)展需要,甲方也可以使用本金進行。

  第三條利率和利息

  1.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之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是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的利息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利息按以下方式結算。

  (1)貸款期限屆滿,甲方一次性還本付息。

  (2)利息按年結息,結息日為_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性和有效性。貸款期限屆滿后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匯入該賬戶。

  開戶行: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貸款展期

  甲方如未能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需要展期的,應在貸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核同意后,簽訂展期協(xié)議..

  第五條貸款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__________款。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無擔保;

  2.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擔保方式是乙方和擔保人就本合同項下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該筆貸款相關的所有文件、聲明和報表均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

  2.貸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轉股、重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還款責任,或提前還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接受乙方的監(jiān)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提供真實反映貸款用途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或處分其全部或大部分主要資產或經營收入的,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還款責任,或提前還款,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發(fā)生影響甲方履行合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yè)、歇業(yè)、宣告破產、解散、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歇業(yè)、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喪失經營能力,或本合同項下用作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價值減少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批準的新?lián)!?/p>

  8.貸款期間,甲方如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發(fā)放貸款。

  2.乙方應對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數(shù)據等保密。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乙方要求甲方償還上述款項的日期為本合同貸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未按期償還貸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yè)、歇業(yè)、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4)甲方發(fā)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或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未支付的利息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逾期未還清貸款本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貸款本金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公證

  如果一方提出對本合同內容進行公證,另一方應同意公證費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應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3

  保證人: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戶籍所在地: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號碼:

  債權人:

  負責人:

  通訊地址:

  為保障債權人與主合同債務人所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保證人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向債權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債權人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金額和期限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債務人在債權人辦理主合同項下貸款的本金(大寫);幣種;利率:;貸款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共月。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的范圍為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債權人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立即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保證額度和信用額度的有效期為年。額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主合同中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止。

  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債務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

  4.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條的規(guī)定,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條保證人的陳述與保證

  5.1保證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保證人簽訂本合同已依法取得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司董事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保證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債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保證人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第六條保證人的義務

  6.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融資款本金及利息的,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支付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6.2保證人應配合債權人對其經營、財務狀況、收入情況和資信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提供債權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并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或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6.3保證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債權人,并且在主合同項下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前,除非得到債權人書面同意,不應采取下列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3)對保證人經濟狀況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6.4保證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七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案件,或主要資產被采取了財產保全或其他司法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保證人正常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9)保證人的工作、收入發(fā)生重大變化;

  (10)住所等聯(lián)系方式變更;

  6.5在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保證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6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保證人仍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是,未征得保證人書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額、改變合同幣種、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的,保證人僅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幣種、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扣劃約定

  7.1保證人有到期應付的債務時,授權債權人扣劃保證人在委托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戶中的資金用于清償。

  7.2扣劃后,債權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主合同號、保證合同號、扣劃金額、債務余額通知保證人。

  7.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保證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馁M用,再按以下約定扣劃:

  貸款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穑槐窘鸹蚶⒂馄?0天的,抵償費用后的余額先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谋窘,再用于抵償(shù)狡谖锤兜睦⒒蛄P息、復利。

  7.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shù)膫鶆諑欧N不一致的,按委托銀行在扣劃日公布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八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債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xiàn)行有效的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九條其他條款

  9.1保證人有逃避債權人監(jiān)督、拖欠保證債務、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債權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并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9.2保證人已通讀上述條款,債權人已應保證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保證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9.3保證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9.4本合同經保證人簽字、債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fā)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fā)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9.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各執(zhí)一份。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保證人債權人

  負責人負責人

 。ê炞只蛏w章)(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年月日簽署日:年月日

公司貸款合同14

  保證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編:

  債權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編:

  乙方與債務人(以下均稱債務人)于__年__月__日簽訂的編

  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并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甲方保證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保證擔保期限為自借款發(fā)放之日起至全部借款到期后兩年止。

  第三條保證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擔保債權所得的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fā)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四條

  甲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五條甲方在保證期間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或可能影響其承擔本合同向下?lián)X熑文芰Φ膿!?/p>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甲方應及時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調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

  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guī)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匯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保證擔保范圍和保證期限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盡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銀監(jiān)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若債務人未能按時履行主合同項下(包括乙方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情形)還款或向乙方交付款項的義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可以直接向甲方追索,要求其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變更,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聯(lián)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托管(接管)、對外投資、合作、與外商合資合作、重組、轉贈、企業(yè)轉(改)制或計劃上市等行為;

  (2)甲方減少注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

  (3)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5)甲方被宣告破產、停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撤銷,或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經營范圍、股東結構、聯(lián)系電話、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fā)生變更(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發(fā)生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fā)生的變化);

  (7)甲方終止營業(yè)或者發(fā)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8)甲方重大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強制執(zhí)行,或因其他原因損毀、滅失;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xié)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xié)議;

  (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 )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3)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設立或批準設立的信用數(shù)據庫中出現(xiàn)不良信用記錄;

  (4)甲方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清償債務能力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甲方發(fā)生前款第(1)項、第(9)項、第(0)項的情形應提前七天通知乙方;發(fā)生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后七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甲方發(fā)生前款第(1)項的情形,應由資產受益人或繼承人繼續(xù)履行合同。發(fā)生第(6)項中變更法人名稱的情形,應由變更后的法人繼續(xù)履行合同。

  第十一條若甲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或發(fā)生第十條第一款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第( )項、第(2)項、第(3)項、第(4)項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擔保的,則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xiàn)風險。如果乙方根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主合同約定宣布債務人的債務提前到期的,則甲方同意提前開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對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若被擔保的債權還存在物的擔保的,無論該擔保物是否為債務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證責任和擔保范圍均不受影響和變化。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xiàn)方式(包括放棄擔保債權),甲方承諾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就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甲方未按本協(xié)議約定執(zhí)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第十五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雙方應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需簽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四、更多其他約定:

  第十九條聲明事項

  一、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二、甲方具備擔當保證人的合法資格。

  三、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后果已經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公司貸款合同15

  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充

  分協(xié)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乙方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月,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

  1、借款期間,乙方按月息 2.0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即利息為__________元/月,約定借款期限內利息總額為¥: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從借款發(fā)放當日起,每30日為一月,并以此計算月息。

  3、借款利息分1次支付,若乙方提前還款的,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shù)計算。

  五、借款本金的歸還

  乙方須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還清借款本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六、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將借款用于非本合同約定用途的。

  2、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超過20日的。

  3、乙方遭遇重大訴訟或者嚴重經濟困難,出現(xiàn)預期還款困難未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

  4、乙方或保證人提供的資料、信息不真實的。

  5、乙方有低價處臵資產、轉移資產、無償處臵資產等行為,可能導致還款困難的。

  6、乙方或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財產有轉移、滅失、毀損等情形的。

  7、乙方出現(xiàn)死亡/注銷/解散/吊銷執(zhí)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

  8、保證人出現(xiàn)死亡/注銷/解散/吊銷執(zhí)照/破產、嚴重殘疾、重大疾病、重大訴訟、經濟狀況惡化等導致或可能導致不能履行擔保責任的.。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包括電話、短信、電子郵件、書面通知等任一形式)之時起12小時后合同解除,乙方應于合同解除之日將借款本息歸還甲方;利息計算至本金全部收回之日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時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2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全部利息、罰息付清為止。

  2、乙方未按時歸還借款本金的,逾期期間,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四倍向乙方加收罰息,且乙方須并按應還本金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息等付清為止。

  3、因乙方違約,甲方通過司法程序主張權利的,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交通費、律師費律師費按訴訟標的5%計算)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自乙方違約之日起,乙方除支付約定利息外,甲方每日按約定利息的3倍向乙方加收罰息,直至本息、罰息等付清為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附則

  1、乙方及保證人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電話、地址等聯(lián)系方式和全部資料、信息均真實有效。乙方及保證人提供的電話、地址和其他資料發(fā)生變化的,將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及保證人未及時告知甲方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保證人承擔。

  2、本協(xié)議一式 貳 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3、本協(xié)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時生效,同時開始計算借款期限和利息。

  甲方: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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