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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購房借款合同
員工買房向公司借款,該如何擬定借款合同?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幾篇關于員工購房的借款合同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職工購房借款合同一
甲方(貸款人):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電話:丙方(擔保人):丁方(擔保人):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身份證地址:電話:電話:
乙方與甲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根據乙方對工作年限及工作成績的承諾,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用于購房。
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關系,經各方平等協(xié)商后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條件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用于購房,擬購房產具體位置見購房合同(復印件為附件);
2、乙方提供已經簽訂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訂金的付款憑證;
3、丙方及丁方與乙方不存在夫妻關系,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借款金額根據訂立本合同時乙方提供的購房合同及已支付訂金的付款憑證,甲方同意借給乙方金額人民幣元(大寫:)。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年,自甲方發(fā)放貸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甲方于年月日前通過自身銀行帳戶或指定的帳戶向乙方劃入本合同約定借款,乙方指定接收借款的帳戶為:戶名:帳號:開戶行:第五條貸款利率和利息借款期限內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下列情形除外:甲方向乙方發(fā)放貸款后,甲乙雙方所簽勞動合同自動延長年(即至年月日止)。
如乙方在前述勞動合同終止日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按同期貸款利率計算,自借款之日計至還清之日止。
第六條還款選擇一:
1、乙方從甲方發(fā)放貸款的次月起逐月向甲方償還本金,直至還清為止。
乙方每月應向甲方償還本金的數(shù)額為:借款金額÷(填寫準備要求甲方還款的月數(shù))。
2、乙方同意甲方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劃上述本金。
選擇二:乙方達到以下條件后,甲方即免除乙方全部借款(或元借款)。
1、乙方履行完第五條所屬勞動合同(即至年月日止),并負責工作崗位。
2、乙方未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調崗(降職)。
3、。
其他條件可補充。
第七條甲、乙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計劃及約定金額發(fā)放貸款;
2.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月還款數(shù)額;
3.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本金;
4.在付清全部本金前,乙方所購房屋不得轉讓或贈與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第八條擔保(若無擔保人則去除)
1、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2、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告費、評估費、訴訟費用、仲裁費用等)。
3、擔保期限:乙方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如擔保人有房產的,同時以其房產抵押擔保。
擔保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九條特別約定如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日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被甲方合法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途徑解決紛爭:要求乙方在離職當日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要求乙方按照房屋原價的價格標準(以原購房合同為準)【或按該時點市場評估價,由第三方中立評估公司評估】,在離職之日起十日內將房屋轉讓與甲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單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共五份,甲方執(zhí)兩份,乙方、丙方、丁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手印):簽約代表:年月日年月日丙方(簽名、手印):丁方(簽名、手印):年月日年月日
職工購房借款合同二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授權執(zhí)行單位: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居住地:
工作單位:
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居住地:
工作單位:
(律師提醒:授權委托書,公司委托的應當由公司出具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外國企業(yè)還需提供經中國司法部認可的中國公證人出具的授權委托書公證證明或經中國駐當?shù)仡I使館公證證明。
對于授權不明、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提醒:借款人和保證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簽訂地為: 。
本借款合同系依“ 公司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的規(guī)定簽訂,該辦法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 公司員工,現(xiàn)乙方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請購房借款。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特訂立以下協(xié)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有關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有關規(guī)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RMB 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只應用于購買自住房,不得把購房借款轉作其他用途。
第四條 借款擔保:丙方為該借款提供擔保。
三方方同意擔保方式為:
1、
2、
丙方提供抵押擔保的,應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抵押登記。
本借款擔保人負連帶清償債務之責 (包括借款本金及違約金),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第五條 借款用途監(jiān)管:甲方有權對乙方借款用途監(jiān)督與核實,乙方有義務協(xié)助甲方進行該項工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lián)公司的服務期不滿八年主動離職者,或不滿八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依據勞動合同法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全部借款,并按全部借款 %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 日內返還全部借款和違約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lián)公司連續(xù)任職滿八年但是不滿十一年主動離職或服務期已滿八年但不滿十一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合同法律而被開除的,甲方有權限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計5萬元(以本金十萬元計算),并按10萬元的 %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 日內返還。
3.乙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返回本金,并要求乙方承擔本金 %的違約金。
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代替甲方選擇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絕。
1.要求乙方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2.要求借款合同擔保人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3.要求實現(xiàn)抵押權。
第七條 補充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
本合同經甲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在執(zhí)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tài)度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條 甲方有權指定某一在中國大陸居住的、有確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為解決甲方與乙方間基于本合同可能產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的代理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單位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授權執(zhí)行單位蓋章):
代表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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