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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4-10-10 06:51:29 制度 我要投稿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xiàn)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fā)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qū))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xiàn)根據(jù)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yè),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guī)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jiān)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yè)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zhí)勤。

  (1)、不準留長發(fā)、蓄胡須、長指甲。頭發(fā)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zhí)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guī)范》規(guī)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guī)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xié)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qū)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qū)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fā)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fā)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常考核標準進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fā)現(xiàn)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xù)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xié)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xù),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guī)范。

  第18條、按季節(jié)著裝,部門統(tǒng)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guī)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qū)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fā)事件或執(zhí)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fā)。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xiàn)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guī)定

  (一)、使用規(guī)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qū)內每一個崗位配發(fā)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xiàn)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jiān)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xiàn)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guī)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tài),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jiān)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tài),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guī)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qū)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tǒng)、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qū)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yǎng)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tǒng)進行保養(yǎng)工作。

  (3)、大廈(小區(qū))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qū)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shù)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tǒng)、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qū)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jiān)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yǎng)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tài),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fā)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jiān)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jiān)控設施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xiàn)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xiàn)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yè)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guī)定、企業(yè)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qū)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yè)轄區(qū)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guī)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定期常規(guī)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yè)管理基礎知識,常規(guī)性業(yè)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yè)務、技能培訓。

  (3)、根據(jù)季節(jié)和小區(qū)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jù)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yōu)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qū))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fā)現(xiàn)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fā)《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xiàn)場整改。

  (4)、對于物業(yè)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shù)卣I導機構和執(zhí)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fā)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wèi)生管理

  第36條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jiān)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wèi)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jié)、互相推卸責任等現(xiàn)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fā)工資。

  (5)、執(zhí)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guī)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zhí)勤,禁止與業(yè)主(客戶)發(fā)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jiān)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jiān)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jié),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tài)度不好遭業(yè)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xiàn)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jiān)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jié)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1、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yè)監(jiān)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zhí)行。監(jiān)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監(jiān)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jiān)督檢查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zhí)行過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協(xié)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fā)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guī)等不安全行為規(guī)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guī)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jiān)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jiān)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jiān)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zhí)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xiàn)場監(jiān)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guī)定,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xié)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xiàn)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chuàng)建文明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jiān)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jiān)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tǒng)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fā)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yè)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jiān)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guī)定檢查負責。

  11、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是保證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zhí)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jiān)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tài),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jù)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xiàn)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jiān)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yè)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zhí)。安全員對檢查發(fā)現(xiàn)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jiān)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12、獎勵與懲罰是企業(yè)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fā)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俳洕剟钆c懲罰除了按各企業(yè)《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yè)管理標準》要求執(zhí)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xiàn)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yè)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谠诎踩a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③凡能認真執(zhí)行企業(yè)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芊苍谄髽I(yè)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fā)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莘乐购捅苊舛≈卮髠鍪鹿拾l(fā)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迣τ羞`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哌`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造成安全事故的;

 、嗤婧雎毷亍⑦`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⑨發(fā)現(xiàn)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fā)生事故的;

 、獍l(fā)生事故不能保護現(xiàn)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不執(zhí)行或執(zhí)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fā)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zhí)單,又給企業(yè)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chuàng)建文明施工現(xiàn)場要求,不能實現(xiàn)或給企業(yè)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qū)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fā)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jiān)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guī)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jù):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guī)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jù)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xiàn)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fā)現(xiàn)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jù)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xiàn)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xiàn)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規(guī)范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管理,及時進行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目標的管理。包括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核等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和完成情況監(jiān)測等的管理。

  4、工作程序

  4.1辦公室組織制定總體目標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到各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依據(jù)有:

  (1)國家和上級有關的政策和要求;

  (2)公司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3)績效評定的結果;

  (4)風險評價的結果;

  (5)以往安全生產的績效;

  (6)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

  (7)上年度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執(zhí)行過程中反饋的問題。

  4.2安全生產目標的分解,各部門根據(jù)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目標,結合本部門的工作職責,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并報辦公室。

  4.3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

  4.3.1辦公室結合本單位年度經營等實際情況,制定全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主管負責人。

  4.3.2各部門根據(jù)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實施計劃,并報辦公室備案。

  4.4辦公室每月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jiān)測,并將監(jiān)測結果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好的部門或個人,本單位給予適當獎勵。

  4.5目標的修改。辦公室每季度對目標與指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依據(jù)評估考核結果和本單位經營情況的變化,如需要修改目標的,將具體原因與修改要求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進行更改,并將修改后的目標和分解情況重新下發(fā)至各部門。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j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xiàn)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貫徹執(zhí)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wèi)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yè)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xié)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xiàn)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xié)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tǒng)計、分析和報告,協(xié)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xiàn)。

  8、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fā)放標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xié)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yǎng)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xiàn)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wèi)生、保衛(wèi)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yè)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yè)規(guī)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yè)時,須到保衛(wèi)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yè)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yè)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guī)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zhí)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huán)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yè)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yè)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yǎng)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guī)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yǎng)點或正式委托保養(yǎng)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fā)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年審等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jù)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wèi)生監(jiān)測,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yè)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yè)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yè)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yǎng)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yè)。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tǒng)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十、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四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五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第四十七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四十八條發(fā)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九條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五十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五十一條對單位扣發(fā)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y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guī)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第五十三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zhí)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yè)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yè)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fā)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yè)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五十四條職工因發(fā)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條發(fā)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條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xiàn)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xiàn)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xiàn)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xiàn)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shù)奶幚怼?/p>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五十七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xié)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加強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jù)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shù)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平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shù)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xié)商解決賠償?shù)氖鹿。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guī)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guī)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fā)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處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八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九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六十一條各單位可根據(jù)本規(guī)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六十二條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六十三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堅決執(zhí)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接受國家勞動安全監(jiān)察和行業(yè)管理。

  3、審定、頒發(fā)本企業(yè)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提出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并組織實施。

  4、貫徹系統(tǒng)管理思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安全工作,確保"安全第一"貫穿于公司經營服務工作的全過程。

  5、負責對公司安全生產中的重大隱患的整改、監(jiān)督。一時難于徹底解決的,要組織制定相應的強化管理辦法,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渡期的`安全,并向上級部門提出書面報告。

  6、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

  7、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主任制度,按規(guī)定配備并聘任具有較高技術素質、責任心強的安全主任授予行使安全督導的權力,并支持其對本公司安全生產進行有效管理。

  8、主持召開公司安全生產例會,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用戶和員工)監(jiān)督。

物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建立有效途徑,獲取員工和部門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需求;有效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變化及時識別、獲取、評審、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評審、更新等工作的管理。

  3、職責

  辦公室負責建立有效途徑,獲取員工和部門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需求,負責提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清單,歸口管理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工作。

  4、程序

  4.1各職能部門應定期識別和獲取本部門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并向辦公室匯總。

  4.2識別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包括: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地方法規(guī)、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

  4.3辦公室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的清單。

  4.4辦公室及時將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傳達給員工,并進行相關培訓和考核。

  4.5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融入

  4.5.1各職能部門嚴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職業(yè)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內部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并在規(guī)章制度中體現(xiàn)有關法律的主要條款。

  4.5.2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指導書、生產工藝規(guī)程時要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

  4.5.3在生產經營過程和安全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或行業(yè)相關標準。

  4.5.4每年度要進行全員安全法律法規(guī)與其他要求培訓,讓員工明確自身的權益和義務,特種作業(yè)人員應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

  4.5.5充分利用板報、宣傳窗、安全會議、員工手冊、手機短信、傳單等形式,向員工廣泛宣傳已識別和獲取的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及行政法規(guī)。

  4.6法律法規(guī)與其它要求的.評審與更新

  4.6.1各級領導及職能處室通過電視、網絡、報紙、文件等途徑隨時了解事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法令與其它要求的動態(tài)。

  4.6.2當法律法規(guī)、標準和其它要求發(fā)生變化后,要及時向辦公室反映,辦公室要及時獲取變化后的文本。

  4.6.3根據(jù)發(fā)生變化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及時更新本單位所適用法律法規(guī)的清單,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掌握變化內容及其內涵。

  4.6.4依照新的法律法規(guī)和其它要求更新本單位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及時融入企業(yè)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

  5、安全操作規(guī)程

  安全操作規(guī)程是生產工人操作設備、處置物料、進行生產作業(yè)時所必須遵守的安全規(guī)則。安全操作規(guī)程應包括以下內容:

  (1)作業(yè)前安全檢查的內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驟、要點和安全注意事項。

  (3)作業(yè)過程中巡查設備運行的內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5)作業(yè)場所、作業(yè)位置、個人防護的安全要求。

  (6)作業(yè)結束的現(xiàn)場清理。

  (7)特殊作業(yè)場所作業(yè)時的安全防護要求。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防止生產操作中不安全行為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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