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租賃合同6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xié)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市場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市場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 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于 ,設施為電表、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柜臺。經營項目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 )。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衛(wèi)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 元/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guī)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yè)、治安、消防、計量、衛(wèi)生、營業(yè)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并監(jiān)督乙方遵守有關規(guī)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xiàn)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xié)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后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于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4、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稅、費。5、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余租金及保證金。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縣城農貿市場價格。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 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后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shù)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于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fā)現(xiàn)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并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yōu)先續(xù)租資格。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后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1、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jié)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xù)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yōu)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后續(xù)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xù)租進行書面答復。甲方同意續(xù)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xù)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2、租賃期滿未能續(xù)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tài)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后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 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市場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墻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yè)執(zhí)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1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現(xiàn)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fā)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后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xié)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乙方進行監(jiān)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yè)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qū)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yǎng);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tǒng)的管理、維修及保養(yǎng);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墻、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范圍經營及制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項目,并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yè)執(zhí)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范圍內的廣告發(fā)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guī)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內出現(xiàn)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戶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戶農民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xié)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yōu)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xù)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xù)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fā)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xié)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衛(wèi)生、營業(yè)時間等各項規(guī)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強制性規(guī)定相抵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北京市市場協(xié)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三方就編號為▁▁▁▁▁▁▁▁▁▁的《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xié)商達成補充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保證金的管理
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場協(xié)會)管理,并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 乙方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 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jù)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jù)。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jù)。
第四條 乙方保證金應用于以下第▁▁▁▁▁▁▁▁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于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于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后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
第五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后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保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 乙方保證金的補足
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后▁▁▁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 乙方保證金的返還
《租賃合同》終止后▁▁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 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 甲方保證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場內收取租戶保證金的,應采取市場整體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對應保證金,數(shù)額為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以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
甲方保證金應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證金使用后,應于▁▁▁日內補足。新設立的市場應于開業(yè)后三個月內向第三方支付保證金。
第十條 甲方保證金應用于以下情況: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利息等額的保證金。
2、▁▁▁▁▁▁▁▁▁▁▁▁▁▁▁▁▁▁▁▁▁▁▁▁▁▁▁▁▁▁▁▁▁▁▁▁▁▁▁▁▁▁▁▁▁▁▁▁▁▁▁▁▁▁▁▁▁▁▁▁▁▁▁▁▁。
第十一條 第三方的權利義務
1、妥善保管甲、乙雙方支付的保證金,保證金應存入指定銀行的指定帳戶,不得轉存、隱匿。
2、確認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證金應開具合法、規(guī)范的收款憑據(jù)。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三方協(xié)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市場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場 區(qū) 號,共 個(間), ㎡.商位設施有: ,按市場劃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 三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大寫) 元/月(小寫¥ 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yōu)惠 元。
第四條 市場的物業(yè)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tǒng)一規(guī)定使用出租方水電并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系數(shù)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衛(wèi)生費 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后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表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表后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 經出租方同意并經有關部門批準,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qū)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tǒng)一規(guī)定并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稅,自辦經營手續(xù);
。ǘ┎坏娩N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guī)禁止銷售的商品;
。ㄈ┳龊蒙涛磺鍧嵭l(wèi)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xù)租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五)必須嚴格執(zhí)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臺帳,認真執(zhí)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準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毀,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自行銷毀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栏褡袷亍断婪ā芳啊董h(huán)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qū)域進行污染性作業(yè)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ㄆ撸┰诔凶馄陂g因承租方原因發(fā)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guī)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guī)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xù)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后方可續(xù)簽。
第十條 承租方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制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guī)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采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guī)定,出現(xiàn)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guī)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占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 資產以現(xiàn)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后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 政府統(tǒng)一規(guī)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guī)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yōu)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xù)租的,應在規(guī)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xù)約的,承租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tài)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并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電 話: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簽訂日期:
市場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的,甲方應于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衛(wèi)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制度,并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并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fā)票、單證,建立進貨臺帳。商品包裝使用環(huán)保塑料袋,執(zhí)行“限塑”相關規(guī)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fā)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占道堆物或跨門營業(yè)。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并辦妥手續(xù)。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fā)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并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余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yè)、占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huán)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范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xù)營業(yè)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xù)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xù)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guī)定,辦理續(xù)租手續(xù),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租賃合同 篇6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市場登記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第三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指定銀行:
指定帳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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