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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

塔吊租賃合同

時間:2023-06-14 17:30:23 租賃合同 我要投稿

塔吊租賃合同【熱門】

  現(xiàn)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塔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塔吊租賃合同【熱門】

塔吊租賃合同1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塔式起重機(下稱塔吊)租賃,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租用型號為塔吊臺。租賃期從正常運轉之日起,至乙方退租之日止(中途不得報停)。乙方租賃起算日期為乙方簽名 。

  二、本塔式起重機租賃價格為元/日。

  三、付款方式

  四、乙方委托甲方派具有專業(yè)安裝資質的人員安裝,乙方承擔進場費,出場費,安裝費,拆卸費,驗收費計每臺元,合計元。上述費用。甲方應具有塔機合法有效的資料,乙方應做好塔吊安裝前的準備工作,路道和電源等。

  五、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提供相應塔吊的基礎圖。由乙方負責購買基腳螺栓(雙螺帽)和塔吊基礎的施工或租賃,并驗收合格。如因塔基的質量造成損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六、乙方應做好塔式起重機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甲方提供的使用說明書進行塔吊的操作和保養(yǎng)。乙方應聘用具有特種作業(yè)許可證的塔機駕駛員,塔機不得違章和帶故障運行,如因上述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甲方出租的塔吊保證性能良好。甲方承擔塔吊的正常磨損和日常維修。甲方在此項工程,每臺塔機提供一根新的主鋼絲繩,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更換。

  八、乙方不得將甲方塔機租賃,轉讓,抵押。租用結束須提前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結算租金。

  九、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如有以上的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如乙方租金支付延期,甲方有權停機直至拆除塔機,并按所欠租金的每日加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

  十、未盡事宜,協(xié)商解決,如有爭議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協(xié)議簽訂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合同簽訂:

  日期: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2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現(xiàn)甲方于 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jù)《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到如下協(xié)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租用乙方中聯(lián)塔式起重機 臺,型號為 ,塔機安裝高度以滿足該項目建筑屋面施工的要求(不含塔樓的高度),起重臂長 米,實際安裝臂長是 米;

  二、租賃期

  2.1、租期不少于 個月,不足 個月租期的按 個月計算租金,超過則按實際 使用日期計算;

  2.2、正常情況下塔機啟租日期按塔機經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安裝、調試完成,并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當日起計算,在乙方取得有資質的檢驗檢測單位檢查合格證當日,若甲方仍不與乙方簽定交付使用手續(xù),則塔機從該日期第二天起租賃自動生效;如因甲方趕工,按塔機安裝調試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計算:塔機截止時間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以書面通知停機之日為準;

  2.3、乙方塔機(標塔)按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時間進場,在乙方塔機進場后,甲方不及時進行塔機基礎施工,不及時向乙方所委托的安裝公司提交相關的屬于甲方的塔機報裝資料的(如:施工方案、計算書、基礎驗收證明、合同、所需的所有其它文件及蓋章等全部資料、手續(xù)等)等原因造成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檢測的,則塔機起租日以乙方標塔進場之日起15日后之次日開始計算(屬乙方原因的除外);

  2.4、塔機進退場

  2.4.1、塔機進場時間:鑒于乙方新塔機進場投入使用,甲方需提前不少于15日歷天以通知乙方進場,以滿足甲方及時施工的需要;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 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2、所租賃塔機按 “先使用后付租金”原則租賃使用,交付使用當日(或啟租當日)起開始計算租金,月租金在每三月結算一次,于次月5日前支付;超過7天仍未向乙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可選擇停機,其停機期間的租金照計;超過15天仍未支付租金的,乙方有權拆除塔機;應付而未支付的租金從第15天(含15天)起以未支付額為基準每日加收5%作為延遲付款之滯納金,甲方不得因此而有異議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3.1、進退場費: 塔機地腳螺栓費塔式起重機進退場為人民幣 元整/臺機;該費用包括塔式起重機運輸、安裝、拆卸、檢測、塔機地腳螺栓、附墻預埋件等有關費用;

  3.3.2、不超過塔機附墻規(guī)定長度的附墻費由乙方承擔,而超過塔機附墻規(guī)定長度(垂直距離為4米內)的附墻費將根據(jù)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由雙方另行商定;

  3.3.3、進退場、地腳螺栓費在進場塔機安裝完成之日(一星期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完畢;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jù)進行收款,甲方以現(xiàn)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5、塔機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部門檢測、驗收,其所需的檢驗費、取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y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yōu)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2、塔機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無權將塔機作為抵押、轉讓給第三方或另作該工程之外的其他的用途使用,否則甲方須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3、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法規(guī)及省市有關現(xiàn)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條例,負責塔機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

  4、負責無償提供該塔機的用電(每臺塔機供電容量不少于35Kw),應在離塔身不大于5米范圍內設一專用電箱(電箱內配置隔離開關、漏電開關且參數(shù)須符合使用要求);

  5、保證塔機在裝、拆作業(yè)及使用過程中的塔機工作面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時配備塔機在工地現(xiàn)場的指揮人員和司索人員及配置對講機、料斗、索繩等塔機作業(yè)所需的機具,且保證所提供的司索和指揮符合國家有關安裝規(guī)范的要求,因不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司索或者指揮而造成的事故及其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7、及時配合乙方工作人員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如工地沒有工作時,應協(xié)調乙方對該塔機進行維修保養(yǎng)。原則上每月累計不少于兩天讓乙方對塔機進行保養(yǎng)及安全檢測;

  8、甲方必須保證塔機進、退場道路暢通,提供足夠的空間及場地給乙方進行裝拆作業(yè)。因道路或場地造成乙方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塔機無法進退場的其租金照計;

  9、協(xié)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fā)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yǎng)規(guī)范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xiàn)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xù))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xiàn)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shù)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所提供的塔機必須滿足塔機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及甲方該工程屋面層施工(非塔樓段施工)的要求,若甲方的特別需要而需乙方增加塔機高度或附墻數(shù)量時,其所需增加的全部材料、設備費、人工費由甲方承擔;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jù)現(xiàn)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xié)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范進行管理和作業(yè),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shù)匕踩O(jiān)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zhí)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xù)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jié)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8、雙方往來的函件,應在收到之日起五天內予以回復(急函不超過三天),過期不復則視為對發(fā)函件方的默認和肯定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xié)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 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

  八、合同履行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1、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后即時生效,至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乙方塔機退場后即時失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一臺型號為-14-0.3的手、電兩用移動式液壓升降臺租賃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費用按日計算,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計算,每日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租期自本協(xié)議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計算;

  三、乙方承租使用本設備之前,預先向甲方暫交元押金,待乙方承租結束后,按乙方實際承租天數(shù)應交納的租賃費從押金中扣除,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承租使用本設備之前,雙方共同派人對本設備進行現(xiàn)場查驗,對現(xiàn)有部位、部件、配套工具等如實記載,雙方簽字認可,若有損壞、缺失等,屬于原有問題;

  五、乙方在租賃使用結束后,返還給甲方本設備時,雙方共同派人對本設備進行現(xiàn)場查驗,若有不屬于原有損壞、或缺失問題,由乙方負責修復、補缺,并須經甲方驗收合格或由甲方從乙方暫交的'押金中扣除賠償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另行交納;

  六、乙方在使用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本設備過程中,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準敲打、碰撞、超負荷使用,嚴格按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原廠《使用須知》內容操作使用;

  七、乙方在使用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本設備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任何事故、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九、本協(xié)議自簽字后生效,至乙方交還甲方本設備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自動解除;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塔吊租賃合同4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1)、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租賃甲方塔式起重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計費,在地點,工地內使用:

  2)、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__________生產廠家:______________出廠編號:______________產權號:______________。

  3)、租賃方式:月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稅率按12%另加。

  4)、塔吊獨立高度米,安裝費用________元。

  5)、按規(guī)定安裝扶著架道,每道扶著架安裝費用________元。塔吊超過米,每增加一節(jié)費用為________元,檢測費甲方自理。

  6)、基礎施工由乙方負責按圖紙施工,乙方負責確定塔機安裝方向,并確保塔機能順利拆卸地腳螺栓套費用________元,由乙方負責。

  7)、合同簽訂后,乙方在塔吊進場前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進出場費________元,及地腳螺栓款________元,維修保養(yǎng)費用____元/月

  8)、塔吊進入現(xiàn)場后,乙方負責看管吊車,如有零部件丟失,損壞,應按實際發(fā)生費用賠償。

  9)、塔吊安裝完畢后,自動計入臺班,乙方預付甲方一個月的租金________元,并且乙方在以后提前______日交付下月的租金。如違約,甲方有權執(zhí)行停用或轉租,停機期間臺班費照付,乙方不得干涉。

  10)、甲方在塔吊安裝及拆除過程中,乙方應具備安裝拆除的'現(xiàn)場條件,并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拆除工作。塔吊使用中的吊具,吊物的安全由乙方乙方負責。設備自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11)、施工季節(jié)停工,租賃費照收。

  12)、塔吊司機,指揮由乙方配備,同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提供住宿,司機享有與工地管理員同等待遇。

  13)、甲方承擔塔吊的________日常修理費用,為了不影響購買零部件的時間進程,此種費用可先由乙方墊款購買,經雙方確認同意后,該費用從最后一個月的月租金扣除。

  14)、乙方如不按時交付甲方租賃及乙方責任內的維修費用,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塔吊直至拆除,乙方不得干涉。

  15)、由甲方塔吊自身質量,安裝維修不當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直接負責。其它除上述的塔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以及塔吊的超載、損壞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6)、租賃期間塔吊自然損壞,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應在4小時內趕到工地進行檢測修,修理費有甲方負責。若延時不修,按月租金的三十分之一扣除租金。

  17)、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10%的違約金及全部損失。如有異議,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18)、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jù)《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吊或升降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守。

  1.現(xiàn)場代表

  出租方指派、承租方指派為駐現(xiàn)場代表,負責租賃機械設備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2.租賃機械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設備狀況.

  3.出租方資質要求和租賃機械設備資料

  3.1.出租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

  3.2租賃機械設備應符合國家和當?shù)卣袌鰷嗜胍螅⒊鍪鞠鄳淖C明文件。

  4.租賃期限

  4.1.租賃期暫按個月,從設備安裝調試完畢檢測合格后開始使用起計算租費

  4.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或停止使用,應提前15日通知出租方。

  5.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本合同價款包括進出場費租金,出租方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都包含在進出場費及租金中。

  序號

  機械設備名稱

  規(guī)格

  數(shù)量

  租金

  司機人工費

  進出場費

  地腳螺栓、報驗費等

  塔吊、升降機、人貨電梯

  承租方根據(jù)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續(xù)租時,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計算公式為月租金/天*實際使用天數(shù)。

  6.本合同定金額為人民幣,以實際租用天數(shù)計算總價款。

  7.租賃價款支付方式:經雙方協(xié)商,供方同意在訂立本協(xié)議后按建設方支付需方工程款的相同比例和相同時間段作為需方支付供方貨款的比例和期限。

  具體付款方式:進出場費支付:承租方在進場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后支付進場費元,設備退場完畢后在時間內分批支付結清。租金支付:開始使用支付元,中途支付元,設備退場完畢后支付元,余款在在時間內內分批清。若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停工,承租方應按月支付設備停滯費,操作人員的工資應當月支付。春節(jié)報停:根據(jù)項目部實際放假情況,雙方確認春節(jié)報停天數(shù),報停時間不超過天。

  驗收事項:設備進場后,出租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并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后,以書面形式向承租方進行交接,并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8.出租方義務:

  8.1.配備2名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承租方的管理,承租方認為出租方派駐操作人員不合格的,有權通知出租方更換不合格人員,出租方應在承租方通知后2日內派合格人員到場工作。

  8.2.按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賃機械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出租方上述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8.3.根據(jù)承租的要求:出租方應提供性能完好設備和在規(guī)定的使用期限內,提供合格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指揮員保證持證上崗,出租方負責機械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yǎng)工作,保證機械正常運轉。做好機械上一切資料且提供給承租方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負責現(xiàn)場安全管理和租賃機械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8.4.因出租方設備維護不及時、操作未按規(guī)范等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出租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經濟損失。出租方負責機械設備安裝和拆卸工作,對其過程中的安全全部負責。出租方擅自停機給承租方造成損失均由出租方承擔

  9.承租方義務

  9.1.按合同約定及時向出租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價款。

  9.1.負責租賃機械的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設備出場時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設備無法出場,承租方應按月租金的60%支付停滯費。

  9.2.提供租賃機械設備維修人員和操作人員的食宿條件,按合同約定返還租賃機械設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完全部價款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叁份,出租方、承租方、公司各執(zhí)壹份。

  出租方:承租方:

  簽訂日期:

  塔吊安裝、拆卸協(xié)議

  委托單位開發(fā)區(qū)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項目部

  出租單位

  安拆單位

  根據(jù)《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甲、乙、丙三的權利和義務,以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地址工程的塔安裝、拆卸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三方應共同遵守。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確保施工道路暢通,道路場地能滿足運輸車輛的承載力,有充足的作業(yè)條件。

  2、甲方應負責施工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有權制止和處罰,甲方對有礙機械安裝或拆卸的設施或物料應及時拆除或搬除。

  3、甲方確保機械用電就機械基礎旁,必須符合施工用電規(guī)范。

  4、甲方應確保機械基礎保養(yǎng)期達到有關標準,經驗收合格才可通知安裝。

  5、甲方及時提供于丙方該工程的地質報告。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提供丙方其機械的有關資料

  2、乙方在機械出租前應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確保機械完好。

  3、根據(jù)租賃合同3.1約定:甲方承租乙方設備“乙方應具有相應的國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賃資質、安裝資質,若無安裝資質由出租方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所以乙方有書面委托書。

  4、安裝時乙方應派專人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以防機械損壞帶來直接經濟損失,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且向甲方匯報。

  三、丙方責任:

  1、丙方負責機械基礎的承載力計算,確定基礎大小;編制安、拆作業(yè)方案經甲方審核、審批通過后及時到有關部門備案,在未備案通過時不得安裝。

  2、丙方負責機械基礎底腳螺栓的定位,對基礎鋼筋設置、砼強度進行監(jiān)督。

  3、丙方嚴格按照方案和有關規(guī)定進行作業(yè),安、拆人員齊全,且必須持證上崗。

  4、丙方在運輸、安裝、拆卸過程中發(fā)生安全事故和機械事故均有丙負責。

  5、丙方安裝完畢后應進行調試,確保機械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技術標準。

  6、丙方負責到有關部門進行備案、報檢測等手續(xù),直到檢測合格。且與乙方共同向甲方辦移交手續(xù)。

  四、安裝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付款方式:

  六、違約責任:如發(fā)生意外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七、合同一式三分,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完帳清自動失效。

  甲方簽名聯(lián)系電話: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聯(lián)系電話: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聯(lián)系電話:身份證號:

  日期:

塔吊租賃合同6

  出租方: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雙方協(xié)商,甲方的施工電梯租給乙方使用,其有關約定如下:

  1、 ————————————————————

  2、 所用工程名稱、地點:昌吉市長寧南路晶彩城住宅小區(qū)6#樓。

  3、 租賃時間:按實際天數(shù)計費。

  4、 結算方法:_______

  5、 設備押金:無。

  6、 施工電梯進出場費50%(包括電梯運輸審驗、拆裝)

  7、租金自經特檢所出具的檢測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每30天內結算并支付當月租費,如不按時交付租金,甲方有權將施工電梯停用或拆回,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阻止,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己承擔。

  8、 乙方使用完畢書面報停后停止計費,報停后一星期內結清所有費用。

  9、 設備在沒有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人員不得亂動,損壞按原價賠償。

  10、 在使用當中如出現(xiàn)故障而停機時間在連續(xù)5小時內不扣除租賃費及人工費,超過5小時,按8小時一天計算扣除租賃費和人工費。

  11、電梯進場后的安全有乙方負責。如遇大風等不適合施工的天氣,乙方強行施工及違章指揮、人為操作失誤等因素而造成的事故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設備損壞按原價賠償。

  12、 電梯的基礎由乙方負責施工,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按照相關圖紙規(guī)范、設計要求制作),如因電梯基礎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13、 如乙方和建設單位或其它發(fā)生糾紛,乙方退出建設單位施工地,造成設備被扣,乙方必須按照塔機原價金額給甲方,并承擔所有經濟損失。

  14、 乙方必須在停止使用塔機前10天內通知甲方。

  15、 本合同未說明之處按安裝拆卸合同執(zhí)行,如果有相抵觸的內容則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租賃費已包括所有費用,因此安裝拆卸合同中并不涉及任何費用。

  16、以上各條款望雙方遵守執(zhí)行,出現(xiàn)爭議友好協(xié)商,調解。不愿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律部門起訴。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租賃費付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 _______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塔吊租賃合同7

  承租方:___

  出租方:___

  一、塔吊規(guī)格型號

  1、塔吊型號:_固定式,數(shù)量:_臺

  2、_塔吊自由高度_,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工作半徑_,末端吊重_,最大吊重_。按說明書需_道附著。

  3、附墻桿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墻桿件的錨固件等,由甲方根據(jù)乙方提供的圖紙制作及安裝,并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處。

  二、租期計算

  1、塔吊租期至少為_個月,不足_個月按個月租金收;超過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

  2、塔吊安裝后,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塔吊通過專業(yè)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塔吊通過施工現(xiàn)場當?shù)卣J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調試完畢取證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調試取證后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閑置在現(xiàn)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閑置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閑置超過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三、租金計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_萬元,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_萬元。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_萬元。預埋馬凳的制作和現(xiàn)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_萬元。

  四、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審核無誤后并由乙方開具稅務發(fā)票后于次月日辦理付款,并確保于次月的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戶,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后日內,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fā)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_萬元。

  五、違約金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3‰×延遲付款天數(shù)。

  六結算方式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七、塔吊進場時間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制作好塔吊基礎,并確;A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八、塔吊驗收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并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并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調試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jù)。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并承擔檢測費用。

  九、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xiàn)場及撤離現(xiàn)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xiàn)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并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xiàn)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jù)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自行解決吊鉤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著、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負責塔吊附著件的現(xiàn)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fā)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qū)。

  1、7甲方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lián)碛兴醯氖褂脵。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并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溫等季節(jié)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xiàn)場期間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發(fā)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yǎng)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yǎng),但乙方應盡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shù)由甲方予以扣除。

  2、5塔吊司機須服從甲方管理,如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服務配合,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機械設備負責人_,聯(lián)系電話:_

  2、6根據(jù)施工現(xiàn)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制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要經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性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十、爭議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須于年月日前安裝調試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市場的租賃慣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后,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完全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履約,不得違約,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出、承租標的物(塔吊)現(xiàn)狀:良好

  (一)名稱:塔式起重機(下簡稱塔吊)(標準高度)

  (二)型號:(三)塔吊的設備編號: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承租塔吊的數(shù)量:壹臺

  第三條:

  塔吊的租賃期限及特別約定

  (一)租賃期限:共計承租月。

  甲方從月乙方從年月日起止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

  (二)特別約定:

  1、租賃期滿,租賃費結清后,經甲方同意,乙方有優(yōu)先承租權,在承租臺數(shù)、租金租期等條款雙方重新約定,重新簽訂塔吊租賃合同。

  2、冬季停工停機起不得早于當年的11月日,如早于該日期,租金應交到該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3、春季開工開機日期不得晚于當年的3月日,如晚于此日期,租金從此日期開始計算;如早于此日期,租金按實際日期計算。

  4、春開冬停的日期由甲乙雙方簽字予以確認。

  5、塔吊在乙方施工現(xiàn)場安裝完畢后,經甲乙方在安裝檢測調試認定書上簽字,之后乙方方可使用塔吊,乙方并負責維護、維修、保養(yǎng)工作,承擔維護、維修、保養(yǎng)所發(fā)生的費用。如果乙方未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而使用塔吊,就視為默認塔吊達到施工使用標準。

  6、乙方在甲方場地提出設備時,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在出庫單明細上確認簽字,設備返還進按出庫單驗收。

  第四條:

  租金及給付期限(租金用人民幣支付)

  1、每臺塔吊租金為(大寫)2、本合同雙方簽字即生效,簽字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大寫)

  3、余下租金乙方提前10天支付,例如1月1日支付1月10日以后的租金。

  4、租金總額是否包含稅金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

  第五條:

  抵押金

  1、合同簽訂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抵押金,待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給甲方,經甲方驗收后,認為可以退還押金時,甲方將抵押金退還給乙方,乙方向甲方交付收到抵押金的收條。

  2、在乙方不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時,抵押金可抵部分租金。

  第六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乙方根據(jù)施工需要增加塔吊標準節(jié)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月租金,每增加壹節(jié)每月增加租金(大寫)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乙方對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3、如果甲方發(fā)現(xiàn)乙方的塔吊操作者違反《塔吊操作規(guī)程》。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更換懂得《塔吊操作規(guī)程》的操作者,否則,甲方塔吊的損壞修理費、更換零部件費用由乙方按價賠償。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塔吊操作者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

  5、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協(xié)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達到生產使用要求,雙方在安裝調試認定書上簽字確認。安裝調試認定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租賃后發(fā)現(xiàn)因塔吊自身原因的機械、電路故障造成停工,甲方應及時安排修理技師到現(xiàn)場進行修理,若未及時派人修理因此所引起的乙方誤工所連帶的一起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7、甲方保證塔吊生產年限為20xx年生產并在塔吊進場時保證塔吊鋼絲繩是新?lián)Q的、導輪運轉靈活、電氣電路穩(wěn)定、駕駛操作系統(tǒng)靈敏,各項技術指標正常,并保證甲方24小時到現(xiàn)場機修服務。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裝卸費用,裝卸費用含汽車吊、人工費費用。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助乙方安裝調試塔吊,并達到生產使用要求。

  2、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塔吊出現(xiàn)故障,經生產廠家或技術監(jiān)督部門鑒定,確定責任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修理費和更換零部件的費用。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保證其塔吊每月保證完成27個工作日,否則乙方有權扣除塔吊少于27個工作日之外天數(shù)的租金。

  4、乙方有義務按時支付增加標準節(jié)的租金。

  5、乙方有義務做好塔吊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6、乙方有義務對其操作手進行操作技術培訓和安全技術教育。

  7、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更換不按《塔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操作的操作者。

  8、塔吊在甲方場地交付乙方后,所發(fā)生的運輸費、安裝費、檢測費雙方協(xié)商確定為壹萬元,合同到期后再次的拆卸費、返還塔吊的運輸費雙方協(xié)商確定為壹萬元,生產期間所發(fā)生的電費等費用,全部有乙方承擔。

  9、乙方必須盡職盡責地保管、維護保養(yǎng)塔吊,否則丟失了塔吊按甲方購價格上線賠償,如發(fā)生塔吊毀損,乙方按市場零售價向甲方賠償。

  10、本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將塔吊還交甲方場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方可向甲方要收到塔吊的收條。

  第七條: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戰(zhàn)爭等因素)造成塔吊毀損、滅失等事故乙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

  雙方違約條款

  (一)甲方的違約條款

  1、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

  2、如果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違約條款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必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甲方有權收回塔吊,發(fā)生的拆運等經濟損失由乙方按實際發(fā)生支付賠償金。

  3、如果乙方違約,剩余的租金及抵押金不予退還。

  4、如果乙方將塔吊轉租,賣掉、抵賬,超載造成塔吊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新塔吊價格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未約定到的條款,雙方再經過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到甲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滿,費用結清,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有關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9

  出租單位(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 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1、租賃設備情況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甲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 交付到位 。

  2.2、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 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塔吊相關的技術資料。

  3.2、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自行承擔。

  3.3、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乙方應支付甲方設備租賃費 元(大寫: )。 租賃費計費方式:起重機在施工現(xiàn)場立塔之日起開始計費。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租賃費 為 元 (大寫: )。

  4.3、設備租賃費支付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yǎng)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yǎng)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機組應按照 《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 查和月檢,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

  6、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6.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乙方,到設備交還甲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租賃設備正常運行前要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并備案,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租賃 設備發(fā)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負擔。 7.設備交還

  7.1乙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通知甲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 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8、合同生效與解除

  8.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8.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 失效。

  出租單位 (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電話: 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0

  承租單位: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甲方 ) 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項目部 (以下簡稱項目部)

  出租單位:湖南展鵬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乙方 )

  甲方根據(jù)生產需要,決定租賃乙方塔吊 壹 臺,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租賃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 壹 臺及操作人員。

  三、租賃費用及計算方法

  1、租 金:每月按 16500 元計算(含 個操作人員工資),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

  3、工資標準:司機 2 人,工資 3000 元/月/人。指揮 3 人,工資 2200 元/月/人。

  4、計算時間:從塔吊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備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報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付款日為每月 15 日。設備出場前,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

  五、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督促項目部審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有效證件。

  2、督促項目部審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按規(guī)定應配備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3、督促項目部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塔吊基礎按設備要求做好,不得違章指揮或超負荷工作,確保設備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項目部負責主電源接至塔吊基礎,并按臨時用電要求配好配電箱,確保用電量,預備功率每臺 50 KW。

  5、督促項目部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并負責為乙方需住工地人員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裝完畢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安裝驗收合格,由項目部持塔吊安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等資料到有關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領取使用登記標志。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條件的塔吊,應具備甲方需審核的原始有效的各類證明材料,提供基礎施工圖。

  2、乙方負責該塔吊的維修保養(yǎng)、配件及維修費用。

  3、乙方負責派技術熟練、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如操作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進行人事調整,乙方應支持配合。

  4、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進行加節(jié)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正常運行,如因設備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6、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7、密切配合需方對該設備的備案工作;

  8、所有操作(司機)及指揮人員必須執(zhí)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上崗證;

  9、塔吊升節(jié)必須嚴格按該設備的說明書的控制高度進行升節(jié);

  10、該設備的所有附著必須是原廠配套的原裝附著;

  11、保證項目部24小時施工時有操作及指揮人員在工作崗位待命作業(yè);

  12、乙方提供的操作及指揮人員必須服從需方施工人員的統(tǒng)一指揮,接受主管部門檢查,配合項目部的工作。

  13、由于乙方提供的塔吊發(fā)生機械故障和指揮及操作不當?shù)仍蛩斐傻娜松戆踩驮O備事故,由乙方負責一切經濟賠償及承擔法律責任。如項目部對乙方提供的機械強行進行違章起吊及強行要求供方進行不合理的施工,所引起的事故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14、乙方保證無償提供對塔吊的.維修保養(yǎng),每周必須派專人對塔吊檢修保養(yǎng)一次,保證塔吊正常使用,如在施工中供方沒有按要求做檢查保養(yǎng),項目部有權另派專人維修,其費用由供方承擔。

  15、乙方需為設備以及操作人員購買相關的工程設備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并將該復印件交給需方;

  16、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每天做好施工日志以及檢查維修記錄;

  17、項目部的安全員對該設備例行檢查時,如發(fā)現(xiàn)有標準節(jié)、附著螺栓松動等處供方500元∕次的處罰。

  18、乙方必須接受項目部的管理,嚴格遵守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接受項目部的獎懲。

  19、乙方必須根據(jù)項目部的工程需要而增減相關操作人員。

  20、項目部放假或停工連續(xù)時間超過(含)七天時,供方不予收取此期間的租賃費及人工工資。

  六、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履行責任和義務,確保塔吊正常運行,確保人員安全。

  2、出租方在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及時修復,如每個月累計修復時間超過48小時,由甲方提供書面材料按 1100 元/天的標準扣除本設備誤工租賃費。

  3、甲方必須按合同支付租賃費給乙方。如甲方在所租用設備退場后一個月內未能付清租賃費,一個月后每天按未付租賃費總額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

  4、設備出場時,由于道路不暢和其它甲方原因造成塔吊不能安全出場,停滯在施工現(xiàn)場期間,塔吊租賃費由甲方項目部承擔。

  5、爭議和解決方式: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者,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甲方項目部雙方各持一份,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本合同在業(yè)務終止并結清全部合同款后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公章): (單位蓋公章):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聯(lián) 系 電 話: 聯(lián) 系 電 話:

  甲方項目部代表簽字:

  (項目部蓋公章)

  聯(lián)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 (簡稱甲方)

  聯(lián)系電話/傳真:________

  承租方: ________(簡稱乙方)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臺塔式起重機給乙方________項目工地施工使用。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一致,現(xiàn)就租賃期內的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設備的基本情況如下表:

  二、租期、租賃費標準:

  三、租期計算方法:

  1、租期暫定為 12個月,從甲方塔機主機到場之日起至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簽發(fā)的設備拆除(停用)通知書須經甲方代表人簽收或加蓋公章有效。設備連續(xù)使用期限超過 1 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

  2、塔機安裝調試完畢,甲、乙雙方配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甲、乙雙方在自檢報告上簽字、蓋章。同時,甲方將塔機交給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機使用確認書上簽字、蓋章。乙方未簽塔機使用確認書,不得使用塔機。

  3、從簽自檢報告、塔機使用確認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為辦理塔機申報檢測、使用備案登記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間,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機,甲方按本條第一款之約定,計算租期,收取租金。在辦理備案手續(xù)期間如有關單位檢查,協(xié)調由甲方負責。

  4、乙方通知塔機主機進場后,因乙方原因導致塔機不能及時安裝,或者塔機安裝調試合格,乙方暫時不使用塔機,乙方同意從甲方塔機主機進場之日起第三天為租期計算起始日,甲方開始計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賃費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塔機進退場費、月租金標準均為不含稅價,采用人民幣結算支付。

  2、進退場費支付:甲方設備進場申報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設備進退場費 貳萬元整。

  3、合同簽訂后,甲方設備到場后乙方支付預付月租費____元整(¥____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設備的原則,采取預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機進場之日起(以甲、乙雙方簽字的塔機使用確認書日期為準),使用滿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類推,至租期結束,租金結清止。

  5、塔機進退場費:乙方憑甲方開出的租賃收據(jù)付款。月租金從起租之日始每足一個月乙方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金劃撥到甲方賬戶里,如超時未付款將停止使用塔機。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電匯、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現(xiàn)金(含司機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機進場,應提前十五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機進場通知后,應按乙方通知的塔機進場日期要求,將塔機備好,運送到乙方安裝使用工地,做好安裝準備工作,并及時組織安裝。

  六、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塔機進場、退場的運輸及費用,負責進場后的安裝、頂升加節(jié)、拆卸工作。

  2、塔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安裝、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審批。負責塔機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報送,做到塔機檢測一次合格,并及時將特種設備檢測部門的檢測合格報告送交乙方。

  3、負責租期內塔機的維修、保養(yǎng)、配件供應及費用。

  4、負責配備持操作證或上崗證的塔機操作司機兩名,并支付司機人員工資;塔機司機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如超過8小時以外工地需要司機加班的,司機應服從工地安排,上機加班。

  5、負責提供塔機預埋的地腳螺栓(固定支腿)、附墻架及附著預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預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處理塔機基礎及附著預埋。

  6、塔機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操作塔機,制定塔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填寫塔機維修、保養(yǎng)及運行檢查記錄,送乙方現(xiàn)場機械管理人員確認簽字。

  7、負責承擔因塔機本身質量缺陷或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

  1、甲方人員在安裝、頂升加節(jié)、拆卸塔吊時,乙方必須保證塔吊周圍20米內不允許任何人員走動,否則出現(xiàn)任何工傷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負責塔機進場、退場時道路障礙清理,確保運輸板車(12米~18米)進、出道路暢通;確保25噸汽車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噸汽車吊不能達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車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根據(jù)塔機生產廠方提供的圖紙,做好該臺塔機基礎并承擔其費用。

  4、負責提供塔機申報檢測的相關資料,如基礎隱避工程資料、工程概況、塔機使用備案表、工地塔機施工平面布置圖、塔機安裝驗收表等,并協(xié)助甲方報裝報檢。因提供資料不及時,導致不能及時申報檢測,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5、負責配備塔機吊鉤以下的吊具并承擔其費用。

  6、每臺塔機乙方自行足額配備(至少兩名)指揮人員,負責行政及勞動用工管理,并承擔支付工資及福利費用。

  7、如塔吊需頂升加節(jié)、安裝附墻,需至少提前5天電話與甲方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取得電話聯(lián)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負責支付塔機司機工作時間每人每天超過8小時以外加班時間的加班補貼,加班補貼標準按乙方工地標準支付。負責對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機司機的現(xiàn)場教育、管理。司機人員應服從乙方工地現(xiàn)場管理,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不服從管理,不遵守勞動紀律的塔機司機,乙方有權通知甲方予以更換。

  9、在塔機升高加節(jié)安裝附著時,負責免費提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物資,供甲方施工作業(yè)使用。同時,派4名員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業(yè)。在塔機使用過程中,負責免費提供符合塔機運行要求的專用電源,并送到塔機下部(5米以內)專用電箱內。負責提供塔機司機與指揮相互聯(lián)系的對講機兩對,乙方提供的對講機應保證通話效果良好,若在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故障(除司機人為損壞外),應負責免費調換和維修。

  10、負責免費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現(xiàn)場工作的司機人員在工地工作期間的食宿及生活用水、電。

  11、負責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

  12、負責搭建附著安裝平臺和提供塔機附著拉桿并承擔其費用。

  13、乙方負責做好工地塔機維修、保養(yǎng),運轉情況的'確認工作,乙方工地現(xiàn)場管理塔機的施工人員必須每天在塔機維修、保養(yǎng)、運行記錄上簽字確認。

  14、乙方負責設備進場日起至設備退場日止甲方設備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現(xiàn)場的看護責任,塔機進場后須填寫一份塔機設備及配件交接清單,并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需調動設備及配件時,應由甲方指定人員持加蓋公章的物資調動申請單,乙方登記確認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現(xiàn)場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設備部件、配件被盜丟失,乙方應按所丟失部件、配件當時的市場價格照價賠償。

  15、塔吊安裝調試完畢,乙方人員不得隨意調節(jié)各個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機進行調節(jié)。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員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財產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設備未按乙方書面通知日期進場,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該塔機延期進場違約金,違約金按(月租金÷30天X 實際延期天數(shù))計算。

  2、單臺塔機故障停機時間每月累計不得超過48小時,如超過48小時,其超出部分時間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時折算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停機時間除外),扣款額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實際停機天數(shù)-2天)]計算。

  3、租期結束,因乙方工程場地障礙(含地面、空中),不具備塔機拆卸條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間租期從書面通知停用之日起連續(xù)計算至工地現(xiàn)場具備塔機拆卸條件,塔機拆卸退場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違約金額按(月租金÷30天X實際延期天數(shù))計算:同時,超過合同約定支付時間____天時,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使用,停機期間租期租金照計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如乙方未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附墻、頂升加節(jié)、更換鋼絲繩等一切售后服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須付清全部塔機租賃費。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賃費,每天按拖欠租賃費總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為了保證乙方工程按時使用塔機和甲方設備的合理利用,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機時間為一個月,塔機安裝進場日期超過一個月,甲方不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塔機品牌、型號提供塔機。

  九、設備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賃費的前提下,擁有設備使用權;任何情況下,乙方無權對設備進行抵押、轉讓或轉租。

  十、合同簽訂時,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另立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zhí)壹份。

  甲 方:____乙方: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租賃合同12

  出租單位(甲方):

  承租單位(乙方):

  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著配合、協(xié)作、互利的精神,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

  法》及有關法律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人(甲方)與承租人(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三、租賃期間:

  自 年 月 日(該時間為預計開始時間,實際開始時間以安裝完畢日為準)至上述工程封頂。乙方保證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個月按個月計算,超出個月,以工程結束時項目部的報停日為準結算租賃費用。

  四、租金內容:

  1、租金收。涸谒䴔C起租日起的每月對應日起三日內,乙方現(xiàn)金交足對應月份的月

  租費給甲方,甲方出據(jù)收款收據(jù)。最后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畢日起3日內,由乙方現(xiàn)金支付結清,甲方出據(jù)收款收據(jù)。如乙方需開發(fā)票,由乙方承擔全部稅金。

  2、租金內容:

  (1)每臺塔機配備持有合格上崗證的塔吊司機(司機的工資福利待遇由甲方負責)。

  (2)塔機使用費(不含電費)、塔機的維修保養(yǎng)費(包含配件)。

  3、租金計算:

  塔機安裝、調試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計算租期(與檢測報告出示日期無關)。

  在上述工程結束時,乙方項目部報停日為止,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月租金/30天計算。

  五、租賃機械塔吊進出場費:

  1、塔吊進出場費由乙方按每臺元(人民幣)在塔吊到場時一次性現(xiàn)金

  支付給甲方。

  2、塔吊進出場費內容:

  (1)塔機進退施工現(xiàn)場的運費、裝卸費;(2)塔機的安裝、拆卸及塔機的加高頂升費;

  (3)塔機的驗收檢測費。

  六、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根據(jù)雙方確定的租賃塔吊的進退場時間,及時組織塔吊的進退場、安裝、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機應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證,職業(yè)技能滿足要求,職業(yè)道德良好。如果派來的司機不能滿足乙方的工作時間和要求,乙方有權提出調換人員。

  3、塔吊司機應服從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于違反乙方的各種管理制度的人員,乙方有權清退,甲方另派司機。

  4、塔吊司機應嚴格按塔機安全規(guī)范操作,發(fā)現(xiàn)違章指揮必須拒絕執(zhí)行。乙方對堅持安全規(guī)范操作的司機不能找借口報復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應對其工作性能、安全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滿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裝、拆卸、工作運行、維修等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嚴禁違章操作。若因塔吊質量、安裝或操作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6、必須保證塔吊安全正常運轉,若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每月維修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三天(不含檢修時間),超出后的時間,租金作相應扣減;每月例行檢修兩次,每次檢修時間4小時;做好塔吊維修、保養(yǎng)及各種檢查記錄。檢修及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7、負責提供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負責根據(jù)塔機安裝使用說明書及乙方提供的基礎設計方案、附墻設計方案編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8、負責塔吊安裝、拆卸、運輸、加高頂升及檢測工作,并負責其費用。

  9、負責租賃塔吊的產權備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機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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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乙方應提前機的確切到場及安裝時間。一旦確定具體到場及安裝時間,乙方負責在該時間內保證安裝現(xiàn)場達到塔機進場、安裝條件,否則塔機到場無法正常進場、安裝造成的吊車重復使用、貨車待車、人工怠工等損失、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塔吊延遲交付使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甲方租賃塔吊的報停日及其拆除,雙方以甲方實際收到報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確定為實際報停日。

  2、乙方保證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線制380V(≥100KVA)的電源(25平方電纜以上)及25T以上吊車進出場路面的暢通,安拆、頂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正常安拆、頂升造成的吊車重復使用費用、安拆人員誤工費等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提供電焊和氧氣等輔助設備,以保證塔機附墻等相關設施的安裝、拆卸;保證塔機為專用電箱和專用線,配電箱距離租賃設備中心距離不超過3米。塔機用電及配電箱以外的電纜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保證塔機所用施工電源的穩(wěn)定。如因電源不穩(wěn)或工地人員強制關電閘等造成塔機

  電機燒毀或安全事故等損失及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且乙方無償協(xié)助甲方修復。

  3、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機基礎選址及制作技術交底》及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設計、制作塔機基礎,塔機基礎必須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礎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A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設計塔機基礎位置時,乙方應考慮安裝拆卸方便,如遇無法或難以安裝拆除等異常安拆情況,所增加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乙方負責租賃塔吊基礎的鋼筋混凝土制作,負責預埋件的安裝;負責將注明塔機安裝方向的《塔機安裝平面布置圖》一式兩份蓋章確認后交甲方技術人員,甲方技術人員根據(jù)該平面布置圖進行地腳螺桿的安裝、焊接。乙方派員協(xié)作焊接、固定地腳螺栓(協(xié)作工2名以上);

 。2)地腳螺栓及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按支付費用,并在支付進出場費時一次結清。安裝相應附墻時,乙方應按附墻設計方案及《塔機安拆方案》配合埋設附墻拉桿預埋件。甲方安排技術人員焊接附墻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應提前壹周書面通知甲方安裝附墻及塔機的預升。附墻拉桿單根長度超過5M的增加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增加金額以施工現(xiàn)場確認制作尺寸后廠家的實際報價與廠家標準附墻的差價為準。

 。3)基礎制作完畢,乙方將所制作基礎的隱蔽工程資料一式兩份蓋章確認后交甲方。

  4、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書面形式提供的附墻附著點的荷載設計附墻方案,該附墻方案在塔機基礎預埋時交付甲方一份蓋章件。附墻方案應采用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形式,滿足附著高度、垂直間距、水平間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規(guī)定。

  5、乙方負責審定甲方編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礎施工大樣圖(即標準塔吊設備基礎圖)》等有關涉及租賃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資料、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執(zhí)行。

  6、乙方負責提供地面指揮人員及對講機。指揮人員應持證上崗,其工資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保證指揮人員按安全規(guī)范指揮,如因指揮人員不按安全規(guī)范指揮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7、乙方應按時支付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有權停機,停機租金照計;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機,租金不減。

  8、乙方負責塔吊能按安全規(guī)范使用,保證塔機的設備安全。在乙方工地發(fā)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機及其配件毀損、被盜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時,如因不符合相關安全規(guī)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組要求強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員又無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機損傷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負責吊鉤以下所需要的材料;如甲方提供的是全新塔機,乙方免費負責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制作標準配重塊供塔機使用。在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要對租賃塔吊進行改革或增設它物,必須書面征得甲方的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處理: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可在當日停機,待乙方付款后繼續(xù)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它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塔吊,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3、甲方應保證塔吊設備完好。如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一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時間過期一周內支付對方違約金¥20000.00元/臺(人民幣:貳萬元/臺),同時支付因此給對方造成的相關損失。

  八、其他事項:

  一、節(jié)假日計費約定:如乙方在春節(jié)期間繼續(xù)使用塔吊,應按國家規(guī)定另行單獨計付加班費給塔吊司機。

  二、設備進出場期間,乙方須提供良好的道路、場地、空間、電源等現(xiàn)場條件,為甲方設備安裝、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與協(xié)助。工程完工后,確保設備及時順利地退場,并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不能及時退場造成的損失。若設備進出場安裝、拆除時需占道、停電(高壓線障礙)時,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九、爭議解決:

  本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蓋法人公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賃相關費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塔吊租賃合同13

  承租人(甲方): 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機械租賃有限公司 (單位全稱)

  行業(yè)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協(xié)商就租用建筑起重機械的相關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機械及租金計算與支付(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按月計算。設備租賃費每月按(型號)元/臺計算,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則租賃費包括司機及指揮工工資包含在內,不足月的尾數(shù)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乘以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條 使用地點、項目名稱和工作內容

  使用地點: 00000000 。

  項目名稱: 000小區(qū)A、B、C樓 。

  工作內容: 滿足現(xiàn)場施工 。

  第三條 租賃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前 7 日內,續(xù)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xù)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第四條 保證金

  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證金 / 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甲方應在機械進場前支付。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毀損、滅失賠償金后,余額無息返還甲方。

  第五條 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由

  2、因故障造成機械無法正常作業(yè)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時,乙方應當自接到通知起內到達現(xiàn)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24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第 三 日起免收租金直到機械恢復正常作業(yè)日止。但機械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聲音作業(yè)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每月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合格的機械。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的維修保養(yǎng)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毀損、滅失或者出現(xiàn)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性能的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甲方應當為機械提供進出場作業(yè),維護保養(yǎng)作業(yè)的便利和安全作業(yè)環(huán)境,負責機械設備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xiàn)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設備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交底,并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組織租賃、安拆、監(jiān)理單位對設備驗收后,及時辦理使用登記,并負責配備相應的設備管理人員,督促做好設備日常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的工作。

  7、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設備常用配件及司機休息用。

  8、甲方應當按機械操作規(guī)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yè)。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不得對機械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設備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保證進場設備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yè)技術資料包括備案證、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含電路圖)、進場前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記錄、特種作業(yè)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yè)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等。

  4、負責提供設備司機名/臺,指揮工/臺。進場前,須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用人甲方項目部的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項目部提供優(yōu)質服務。拒絕甲方提出違章指揮的違章作業(yè)。若出現(xiàn)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xié)調處理直至更換。(設備司機1800元/人,按月支付)。

  5、按合同約定負責設備在租賃期間的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每月定期進行一次設備安全檢查,不定期進行設備檢修、巡修,并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設備在各種檢查中提出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并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相關費用。

  7、負責設備的故障維(搶)修工作并提供維修材料。在接到設備故障通知后,應及時安排維(搶)修人員,并承諾人員在 12 小時內到位。

  8、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專用開關箱至設備間的電纜線,并滿足最終高度要求。設備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整機和標準節(jié);設備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墻裝置(含撐桿)和標準節(jié)。

  9、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機械的使用環(huán)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維護注意事項等必要的技術資料或技術說明。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設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xiàn)場有多臺設備交叉作業(yè)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防止設備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設備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對集中作業(yè)區(qū)做好安全防護。

  5、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規(guī)范作業(yè)方式,確保貨物不超載,且放置、綁扎符合安全要求。

  6、乙方負責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乙方對設備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7、在對設備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yǎng)作業(yè)過程中,乙方對設備及相關作業(yè)人員的安全負責。

  8、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9、當設備出現(xiàn)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元/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凡逾期滿 15 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延遲達天以上,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約定時間至實際進場時間的租賃費。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致使機械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或提供的機械型號和規(guī)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000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的,每逾期一日應按照/日的標準向甲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凡逾期滿 15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進行維修保養(yǎng)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該機械日租金 20 %的違約金。凡停工超過 10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付損失。

  4、其他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告知對方,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行業(yè)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⑴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⑴向 寧德市蕉城區(qū)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⑵向 / 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頁,一式其中甲方 2 份,乙方 2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文件,經雙方簽署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釋的順序除有特別說明外,以文件生成時間在后的為準。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進出場費,預留10000元待塔吊拆除完畢7日內付清 。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寶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年月日

塔吊租賃合同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方向乙方租用塔式起重機壹臺,由乙方協(xié)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務,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簽定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中煤物探高科園生活區(qū)1、3#樓,

  施工地點:涿州市自強街

  建筑面積:約64000平方米,

  結構形式:現(xiàn)澆剪力墻

  預計工期:7個月(按實際發(fā)生的工作日為準)

  二、租賃設備概況和費用的組成序號12塔吊型號QTZ5515QTZ-100自由高度44米41米臂長55米50米租賃費/月_元/月_元/月進出場費_元_元備注所用費用乙方只向甲方提供收據(jù)注:

  1、進出場費含(塔吊運輸、頂升、錨固及拆裝)。

  2、塔吊基礎與預埋地腳由甲方負責提供,預埋地腳委托乙方購買,雙方商定甲支付給乙方陸仟_元/臺,同進出場費在塔吊安裝完畢后使用一個月后一次性付給乙方。

  3、在安、拆塔吊過程中,因甲方原因施工現(xiàn)場不能滿足乙方使用的50噸汽車吊時,乙方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差價。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平整或拆除現(xiàn)場障礙物,確保塔吊進出場順利進行,如條件不具備造成車輛放空或影響拆轉,甲方應付運輸塔吊的車輛、汽車吊的放空費及安裝塔吊的人工費。

 。2)甲方負責完成塔吊基礎的制作工作,由乙方的技術人員現(xiàn)場指導,根據(jù)塔吊基礎說明書安裝塔吊地腳,甲方配合安裝,基礎承載力必須符合塔吊的技術要求。

  (3)為確保塔吊的安全使用,甲方應準確提供施工現(xiàn)場的地下情況,按乙方要求處理(如:管溝、防空洞等),并填寫地下障礙說明登記表,如甲方交底不清,出現(xiàn)事故,應付全部責任。

 。4)乙方塔吊在施工當中,發(fā)生機件修理更換,甲方負責在修理部位完成架子的搭拆工作,并負責架子的安全使用。

 。5)甲方負責塔吊進場后機械設備及附屬材料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

 。6)根據(jù)施工進度,甲方應提前7天向乙方通知塔吊頂升錨固的工作要求,包括塔吊的頂升高度,并完成塔吊錨固的架子的搭設及拆除工作。

 。7)負責乙方塔吊機組人員的食宿(生活費自付)。

  三、乙方責任:

 。1)負責勘察現(xiàn)場并對塔吊路基基礎進行技術交底。

 。2)負責塔吊的拆、運、立、調試及驗收工作。

 。3)負責機械操作、維修、保養(yǎng)及配件供應。

 。4)根據(jù)工地的實際工作,安排好司機的班次,施工中全心全意的為施工單位服務。

 。5)塔吊機組人員要服從甲方的安排,保證工作時間。及時完成塔吊的故障修理工作。

 。6)合同期塔吊為24小時全天運轉,機械出現(xiàn)故障時,乙方必須保證在6小時內排除故障,保證生產使用,如一次維修超出8小時扣除一個臺班,一次維修超出36小時應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損失含現(xiàn)場周轉材料租賃費及管理費用)。

  (7)節(jié)假日加班可提前通知機組人員,司機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提高服務質量,做到隨叫隨到。

  四、費用的計取及其他:

 。1)塔吊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按雙方確認的日期開始計收租賃費。塔吊運轉滿一個月,甲方應給予確認并對簽認單做出簽認,月簽認單作為租賃費結算依據(jù),塔吊租期不滿一個月時,按實際使用天數(shù)計算租金,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shù)記取租金。(2)塔吊安裝完畢后甲方在第一次租賃費付款時同時支付給乙方進出場費和預埋地腳費,甲方于每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已發(fā)生的租賃費的80%,如甲方資金緊張可到第二個月的30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已發(fā)生的所有租賃費的80%,塔吊拆除前付清此塔吊在此工地發(fā)生的所有費用。(3)遇有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及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乙方正常收取租賃費。遇有春節(jié)放假停工,停滯工期不超出30天,按實際天數(shù)免收租賃費,超出30天,乙方免收30天的停滯費,其他按月租費的50%收取停滯費,直至正式復工。

  五、施工安全(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雙方的上級頒發(fā)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雙方在塔吊出租、操作、檢查、使用管理過程中,均應按《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準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甲方負責吊鉤以下的吊索具及吊索繩,和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工作。

  (4)塔吊在投入使用后,甲方有權不定期或定期對塔吊本身的安全進行檢查,由乙方負責塔吊本身的安全檢查。

 。5)凡因在安裝、拆卸或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設備本身的缺陷、安全保護不齊全,或失效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6)在操作過程中,司機不服從信號指揮,違反操作規(guī)程,私自將塔吊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司機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規(guī)定內容,因甲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甲方須配備專業(yè)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按規(guī)范負責指揮塔吊工作。乙方司機按甲方信號指揮人員的指揮操作機械。甲方在施工中如隔樓吊裝,須配備接力信號。甲方夜間施工要配有足夠的照明。

  (9)甲方對散件、吊裝要綁扎牢固方可指揮起吊(小鋼模板、磚等零散物品必須加容器)。

 。10)乙方應保證機械設備,在甲方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全過程中,不影響其安全文明現(xiàn)場和達標活動的實施。

  (11)塔吊的所有產權屬于乙方,甲方不得將塔吊轉讓、抵押和遷移地方,在沒有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債權轉讓第三方,否則按經濟合同詐騙執(zhí)行

  (12)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六、合同一經簽定,雙方應共同遵守。單方違約,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后作出補充規(guī)定,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主管:主管: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_年_月_日簽約時間:_年_月_日

塔吊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shù)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的租金執(zhí)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fā)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12節(jié),超出高度加節(jié)另附租賃費,每節(jié)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30元,加節(jié)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根據(jù)租用財產數(shù)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yè),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yè)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guī)程標準,如發(fā)生松散落物發(fā)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xù),保證作業(yè)時間,出現(xiàn)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xié)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xiàn)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如需安裝監(jiān)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fā)生業(yè)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zhí)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zhí)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xù)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xiàn)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xiàn)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材料員: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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