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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辯狀最常用的范例
導語:答辯狀是我們進行法律起訴的第一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答辯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民事答辯狀【范文一】:
答 辯 狀
答辯人:XXX,男,生于XX年X月X日,漢族,住址:XX市XX區(qū)XX鎮(zhèn)XX村X組X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 就原告訴答辯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答辯人根據(jù)事實和法律發(fā)表如下答辯意見:
一、原告訴訴答辯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侵犯原告權益的事實不成立。XX年X月XX日,原告搭乘答辯人駕駛的XXX(車牌號)貨車為原告的雇主XX區(qū)XX石材經(jīng)營部送貨,由于車上石材落下將原告打傷。在這一過程中,答辯人在駕駛操作上并無不當,其車輛也不沒有任何故障,原告受傷并不是因為答辯人駕駛車輛的行為造成的,因此原告受傷一事并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XX市XX區(qū)交通警察支隊在既沒有出警勘驗現(xiàn)場,也沒有具體說明答辯人在駕駛操作中有何不當?shù)那闆r下,僅憑答辯人違反了“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的規(guī)定就出據(jù)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XX公交認字〔2009〕第X-XX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diào)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的規(guī)定,屬于在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做出的事故認定書,請求法院依法不予采信。
二、原告在答辯人車上受傷是因為原告自己疏忽大意造成,
跟答辯人沒有關系,答辯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告于XX年X月XX日,受雇主派遣,搬運石材上車,并隨車送貨,被告只是負責駕駛,并不負責石材的裝卸、堆放等工作。在車輛行駛中,捆綁石材的繩索斷開,致石材掉落將原告打傷。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答辯人的駕駛操作有任何不當,石材掉落是因為原告自己堆放的石材不安全,捆綁石材的繩索不牢固造成的,是原告自己疏忽大意。原告受傷是因原告自身的過錯造成,答辨人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三、原告主張的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續(xù)醫(yī)費,殘疾人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合計XX元。其證據(jù)不足,理由如下:
1.醫(yī)藥費和續(xù)醫(yī)費沒有醫(yī)療費發(fā)票,也沒有相應的病歷和診斷證明。且事故發(fā)生后,原告的雇主已為原告墊付醫(yī)療費XX元,原告不能就同一事故既得雇主賠償又得侵權賠償。因為,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請求。
2.誤工時間,必須以醫(y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結合其住院病歷為準,原告沒有這兩個證明。且原告作為XX區(qū)永宏石材經(jīng)營部雇工,因工作時受傷,是屬于工傷。依據(jù)《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nèi)的用人單位都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原告在工傷未康復時,其雇主不得解除與原告的勞動合同,必須按照原標準給原告發(fā)工資。因此原告主張的誤工費理由不成立。
3.住院伙食補助費理由不充足。原告于2010年9月13日
在第一次起訴中,請求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為528元,而在第二次起訴中請求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為1408元,前后矛盾,充分證明原告所主張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完全是信口開河,無憑無據(jù),請求法院依法駁回。
4.原告主張的精神撫慰金于法無據(jù)。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于2010年9月13日就同一事故提起的第一次訴訟中,并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現(xiàn)在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請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且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現(xiàn)原告既主張殘疾人賠償金,又主張精神撫慰金,是同一事項的重復請求,于法無據(jù),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5.殘疾賠償金理由不充足。殘疾賠償金需依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以及因傷致殘致使實際收入減少的多少來確定,原告既無傷殘等級司法鑒定,又無實際收入減少證明,請法院依法不予主張。
答辯人:XXX
XXX年XX月XX日
民事答辯狀狀【范文二】:
答 辯 狀
答辯人:XXX,男,生于XX年X月X日,漢族,住址:XX市XX區(qū)XX鎮(zhèn)XX村X組X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 就原告訴答辯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一案,答辯人根據(jù)事實和法律發(fā)表如下答辯意見:
一、原告訴訴答辯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侵犯原告權益的事實不成立。XX年X月XX日,原告搭乘答辯人駕駛的XXX(車牌號)貨車為原告的雇主XX區(qū)XX石材經(jīng)營部送貨,由于車上石材落下將原告打傷。在這一過程中,答辯人在駕駛操作上并無不當,其車輛也不沒有任何故障,原告受傷并不是因為答辯人駕駛車輛的行為造成的,因此原告受傷一事并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XX市XX區(qū)交通警察支隊在既沒有出警勘驗現(xiàn)場,也沒有具體說明答辯人在駕駛操作中有何不當?shù)那闆r下,僅憑答辯人違反了“禁止貨運機動車載客”的規(guī)定就出據(jù)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XX公交認字〔2009〕第X-XX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diào)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的規(guī)定,屬于在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做出的事故認定書,請求法院依法不予采信。
二、原告在答辯人車上受傷是因為原告自己疏忽大意造成,
跟答辯人沒有關系,答辯人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告于XX年X月XX日,受雇主派遣,搬運石材上車,并隨車送貨,被告只是負責駕駛,并不負責石材的裝卸、堆放等工作。在車輛行駛中,捆綁石材的繩索斷開,致石材掉落將原告打傷。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答辯人的駕駛操作有任何不當,石材掉落是因為原告自己堆放的石材不安全,捆綁石材的繩索不牢固造成的,是原告自己疏忽大意。原告受傷是因原告自身的過錯造成,答辨人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三、原告主張的醫(y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續(xù)醫(yī)費,殘疾人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合計XX元。其證據(jù)不足,理由如下:
1.醫(yī)藥費和續(xù)醫(yī)費沒有醫(yī)療費發(fā)票,也沒有相應的病歷和診斷證明。且事故發(fā)生后,原告的雇主已為原告墊付醫(yī)療費XX元,原告不能就同一事故既得雇主賠償又得侵權賠償。因為,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請求。
2.誤工時間,必須以醫(y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結合其住院病歷為準,原告沒有這兩個證明。且原告作為XX區(qū)永宏石材經(jīng)營部雇工,因工作時受傷,是屬于工傷。依據(jù)《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nèi)的用人單位都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原告在工傷未康復時,其雇主不得解除與原告的勞動合同,必須按照原標準給原告發(fā)工資。因此原告主張的誤工費理由不成立。
3.住院伙食補助費理由不充足。原告于2010年9月13日
在第一次起訴中,請求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為528元,而在第二次起訴中請求的住院伙食補助費為1408元,前后矛盾,充分證明原告所主張的住院伙食補助費完全是信口開河,無憑無據(jù),請求法院依法駁回。
4.原告主張的精神撫慰金于法無據(jù)。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于2010年9月13日就同一事故提起的第一次訴訟中,并沒有提出賠償精神損害的訴訟請求,現(xiàn)在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請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且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作出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現(xiàn)原告既主張殘疾人賠償金,又主張精神撫慰金,是同一事項的重復請求,于法無據(jù),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5.殘疾賠償金理由不充足。殘疾賠償金需依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以及因傷致殘致使實際收入減少的多少來確定,原告既無傷殘等級司法鑒定,又無實際收入減少證明,請法院依法不予主張。
答辯人:XXX
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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