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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準備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1
原民辦教師和原代課教師(以下簡稱原民辦代課教師)是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中小學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條件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忠誠于黨的教育事業(yè),兢兢業(yè)業(yè)服務人民教育,為我省基礎教育發(fā)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為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妥善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問題,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標
針對我省原民辦代課教師的實際情況,向符合條件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
二、基本原則
。ㄒ唬﹫猿忠婪ㄒ酪(guī)的原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明確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的范圍條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ǘ﹫猿謫栴}導向的原則。針對原民辦代課教師的問題,向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
。ㄈ﹫猿峙c原有政策相銜接的原則。政策措施與我省此前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的相關政策相銜接。
。ㄋ模﹫猿謱俚貫橹鞯脑瓌t。省制定統一的政策,具體實施工作按照“屬地為主”原則,由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堅持只減不增的原則。在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核工作的基礎上,固化原民辦代課教師人員名單和人員總數,根據人員自然減員情況,只減不增。
三、補助發(fā)放對象
原民辦教師:現為廣東省戶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附屬學前班)教學崗位上連續(xù)任教滿1學年(或2個學期)以上,離開教學崗位后未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為編制內人員或國有企業(yè)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民辦教師。
原代課教師:現為廣東省戶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間與聘用學校、辦學單位簽訂“聘用代課教師合同書”,并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在我省公辦中小學(含幼兒園、附屬學前班)教學崗位上連續(xù)任教滿1學年(或2個學期)以上,離開教學崗位后未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錄用為編制內人員或國有企業(yè)錄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原代課教師。
下列人員不列入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范圍:
1.納入計劃內離崗退養(yǎng)的原民辦教師;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辦代課教師;
3.有刑事犯罪記錄的人員以及任教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被開除、辭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四、補助標準
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按任教學期累計計算,每2個學期視為1年。工作年限總計余數為1學期的,按1年計算。工作年限根據原民辦代課教師自查和審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調整。
工作年限超過30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補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標準由各市制定,所需資金由市、縣自行籌集解決。以后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動態(tài)調整補助標準。
五、計發(fā)時間
。ㄒ唬┓蠗l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從20xx年1月起計發(fā)生活困難補助,以前年度不補發(fā)。
。ǘ┓蠗l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在20xx年1月1日(含)后達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從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下一月起開始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
(三)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至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去世當月。
六、經費分擔比例和發(fā)放渠道
汕頭市、韶關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慶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云浮市以及江門市的恩平市、開平市、臺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級負擔所需資金。其他地區(qū)所需資金由當地負擔,市縣分擔比例由當地市級人民政府確定。
符合條件原民辦代課教師的生活困難補助的發(fā)放方式和發(fā)放渠道,由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確定。
七、工作程序
。ㄒ唬┥暾。由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本人在現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指定專門部門和專人負責辦理。各地通知當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本地戶籍原民辦代課教師,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向鄉(xiāng)鎮(zhèn)(街道)領取并填寫一式三份的《廣東省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附件1)。各地應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完成首次個人申請,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當年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完成個人申請。
。ǘ┏鯇。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收到《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審,并將初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和《申請表》報縣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部門。鄉(xiāng)鎮(zhèn)(街道)應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審,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審。
。ㄈ⿲徍?h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部門在接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的初審人員名單后,會同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補助條件、工作年限、補助標準、補助金額等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h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應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審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審核,提出審核意見。
。ㄋ模┕?h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應將審核通過的人員名單在縣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部門、鄉(xiāng)鎮(zhèn)中心學校(行使鄉(xiāng)鎮(zhèn)教育管理職能的機構)、村委會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同時在縣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政府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h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應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對當年全部符合補助條件人員的公示。
。ㄎ澹┐_認。經公示無異議后,縣級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對人員名單進行確認,建立完善每年的《xx縣(市、區(qū))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名冊表》、《xx縣(市、區(qū))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增減情況表》和《xx縣(市、區(qū))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人數匯總表》(附件2、3、4),同時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部門蓋章確認后的表格報地級以上市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部門復核。
(六)復核。市級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部門對縣級各部門報送的有關材料進行復核、匯總及存檔,填寫《xx市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人數匯總表》(附件5),并報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備案。
。ㄆ撸⿹芨。省、市財政部門根據經復核后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人員情況、補助標準和分擔比例,將所需補助資金下達到縣級財政,縣級財政部門負責將省、市、縣補助資金及時撥付到發(fā)放單位。各地應于每年省、市財政下達資金后一個月內完成撥付。
。ò耍┌l(fā)放。各發(fā)放單位在收到補助資金后,及時將生活困難補助資金直接發(fā)放到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個人賬戶。各發(fā)放單位應于每年收到補助資金后一個月內完成發(fā)放工作。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把關。教育部門負責對申請人身份、工作年限進行審核和復核,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共同對是否符合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金額進行審核和復核。鄉(xiāng)鎮(zhèn)(街道)負責做好原民辦代課教師申請和初審。
為避免出現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對象情況變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領補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難補助領取資格審查機制,通過現場資格審驗、與公安部門的戶籍信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參保信息、衛(wèi)健部門的``人口信息進行比對等多種有效途徑,核查領取補助人員的有關情況。
八、工作要求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級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從維護社會穩(wěn)定大局抓好此項工作,統籌領導教育、財政、人社、衛(wèi)健等部門加強組織實施、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切實把省委、省政府對廣大原民辦代課教師的關懷落到實處。在落實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的同時,各地市要統籌考慮離崗退養(yǎng)的原民辦教師待遇保障工作,依據本地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同步適當調整其相關待遇標準。
。ǘ┞鋵嵐ぷ髫熑巍=逃块T要加強原民辦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審核確認,確保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人員情況真實準確;財政部門要做好補助資金的核算和籌措,及時將補助資金撥付到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其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提供人員的參保狀況;衛(wèi)健部門要加強對原民辦代課教師執(zhí)行計劃生育情況的審核;監(jiān)察、審計、維穩(wěn)、網信、信訪、公安、國安等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確保工作順利實施。各市要及時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員的補助標準和工作方案;市、縣(市、區(qū))要及時籌集發(fā)放困難補助所需資金;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配備原則性強、熟悉政策、認真負責的工作人員,及時完成本地的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人員初審等工作。
(三)及時發(fā)放到位。各縣(市、區(qū))或不設區(qū)的地級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時制定發(fā)放辦法,細化并明確發(fā)放方式、發(fā)放渠道、發(fā)放單位、發(fā)放要求等內容,確保按時足額將生活困難補助資金發(fā)放到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手中。
。ㄋ模┘訌娰Y金管理。各級財政、教育、人社、衛(wèi)健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范資金支出程序,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建立資金跟蹤問責機制,確保?顚S谩J〗逃龔d、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將對各地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
。ㄎ澹﹪烂C政策紀律。各級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政策要求,規(guī)范操作,加強監(jiān)管。對有虛報冒領、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騙取補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資格,追回相關補助資金,同時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涉嫌違法違紀的,移交有關機關依法依規(guī)查處。
。┐_保社會穩(wěn)定。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是落實對我省原民辦代課教師發(fā)放生活困難補助工作和確保原民辦教師群體穩(wěn)定的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維穩(wěn)工作層級負責制,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夯實基層維穩(wěn)責任,制定完善工作預案,建立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為5年。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2
一、資助計劃
1.省級資助計劃63名,資助金63萬元;
2.市級資助計劃80名,資助金40萬元(含我會與總工會聯合資助計劃20名,計10萬元)。
二、資助對象
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損失巨大,生活特別困難的高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校教師。其中:省級特困教師資助助要求負債5萬元以上(含5萬元),市級特困教師資助要求負債2萬元以上(含2萬元)。資助重點為在職教師,退休教師比例原則上省級資助不超過5%,市級資助不超過10%。
三、資助標準
困難教師資助助標準,省級為每人一次性1萬元,市級為每人一次性5000元。
四、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1.材料報送時間
省級困難教師資助材料上報時間為5月15日前,按附件4《湖南省教育基金會20xx年開展資助特困教師活動方案》的要求具體辦理,同時將匯總表抄送市教育基金會。市級困難教師資助材料包括(紙質及電子材料)6月20日前上報,逾期不報將視作自動放棄。
2.材料內容上報。省、市特困教師資料上報均包括以下內容:匯總表(花名冊),申請表,身份證、教師證,醫(yī)院診斷結果復印件,治療費用票據及公示無異議等證明材料,當地政府部門(民政局/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活動要求
1.建設特困教師數據庫。各地要摸清情況,定期完善更新特困教師數據庫,做到精準識別,精準救助;
2.嚴格申報程序。要嚴格按要求審核特困教師材料,省級資助的.教師對象為前兩年未接受過省級資助的學校專任教師。同等條件下,市級資助也應優(yōu)先報送專任教師和以前未獲得過資助的教師職工。
3.建立聯系反饋機制。各地要注意跟蹤了解和掌握資助對象工作和生活情況,并及時上報(省級資助教師按規(guī)定時間通過“省教育基金會信息化平臺”反饋20xx年度受助教師情況)。
4.加強信息公開。各地要在當地教育基金會或教育局網站公示資助名單;資助后要及時公布救助特困教師情況,實行受助對象、受助情況、受助金額三公開,建立受助困難教師專項檔案。
5.強化輿論宣傳。各地要通過各類媒體大力宣傳報道受助特困教師的先進典型事跡,爭取更多的社會關注和社會資源支持。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3
為助力教育精準扶貧,進一步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結合我會今年工作要點,將開展救助因病因災致貧的教師以及慰問名、老教師活動。具體安排方案如下:
一、救助困難教師
(一)救助對象。教師本人患重大疾病、負債3萬元以上,且近兩年未受到過各級教育基金會慰問救助的;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損失巨大,生活特別困難的.。
(二)救助名額及救助標準。救助對象40人,救助標準每人4000元。
(三)實施辦法。
1.所有救助對象都必須如實填寫相應的特困教師審批表。
2.當年已經在其他單位(組織)開展的救助活動中享受救助的不重復救助。
3.已被確定為省、市、縣救助對象的,必須在學校公示。
4.必須提供身份證、教師資格證、醫(yī)院大病診斷證明、治療大額費用單據等復印件,于10月底報送縣教育基金會秘書處。
5.縣教育基金會秘書處初審,依據申報材料,根據醫(yī)療費用開支及困難程度和省、市分配的資助名額,提出向省、市資助對象和本會慰問的教師名單。
6.常務理事審查確定資助、慰問對象,并在全縣公示。
7.理事長簽批后,將慰問款發(fā)(送)到特困教師手中。
(四)工作要求
1.各單位應嚴格按上述實施辦法進行審查,堅持公開透明,客觀公正。
2.各單位必須于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審批表上報縣基金會,如逾期未報,視為放棄。
二、走訪慰問名老教師
今年重陽節(jié),縣教育基金會與縣教育體育局聯合召開已退休的名老教師座談會,縣直學校選派1-2名代表,各鄉(xiāng)鎮(zhèn)選派1名代表參加。名老教師指以下三種對象:
1、曾經在鄉(xiāng)鎮(zhèn)學校擔任主職、縣直學校擔任副校長以上的干部;
2、省級以上表彰過的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
3、中學高級教師、特級教師。參加活動的名老教師40人。參加活動對象推薦表在6月23日報縣基金會(請參加活動對象每人交“教育往事懷想”一篇,體裁不限,字數在1000字以內)。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4
今年5月,我會根據常德市教師獎勵基金會《關于對家庭經濟困難教師進行調查摸底的通知》精神,對我縣因病和災害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教師進行了一次摸底調查。據初步統計,全縣因病和災害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負債在5萬元以上)的教師達154人,其中患三種重大疾病(癌癥、白血病、尿毒癥)54人(在職教師22人、家庭成員17人,退休教師及家庭成員15人)。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遵循基金會《宗旨》,落實基金會年初制定的工作計劃,營造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促進教育和諧發(fā)展,特擬定今年開展“愛燭行動”救助特困教師活動方案,有關要求如下:
一、救助對象
因本人患重大疾病負債在3萬元以上和因家庭受重大自然災害損失較大的'本縣特困教師。20xx年全縣共救助特困教師40名今年已受中央、省、市、縣基金會救助的對象不重復救助。
二、救助標準
經審定,對符合上述條件的特困教師,由縣教師獎勵基金會一次性救助,發(fā)放救助金每人2000元。
三、申請救助程序
按《湖南省教育基金會“愛燭行動”救助特困教師暫行辦法》實行。
四、名額分配
縣直中學和每個鄉(xiāng)鎮(zhèn)中學各推薦1-2名。
五、時間安排
10月:縣教師獎勵基金會和縣教育局聯合下發(fā)《通知》。
11月上旬:縣直中學、各鄉(xiāng)鎮(zhèn)中學報送特困教師名單及材料。
11月下旬-12月上旬:縣教育局與縣教師獎勵基金會審核特困教師材料,并向社會公示。
12月下旬:開展救助活動并下發(fā)救助金。
六、工作要求
1.認真組織申報。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基金會“愛燭行動”救助特困教師暫行辦法》的要求于11月15日前申報特困教師名單及材料到教育局政工股。
2.大力開展救助活動。各學校要認真開展“愛燭行動”救助活動,必須及時由校長親自給被救助對象發(fā)放救助金。
3.積極宣傳報道。各學校要積極宣傳相關政策和家庭特困、愛崗敬業(yè)的教師典型,教育局將在教育信息網上予以推介。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5
為充分體現學校對生活貧困教師的'關懷和尊重,讓他們過好快樂、祥和、平安的節(jié)日,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將于春節(jié)期間開展“送溫暖、辦實事、促和諧”慰問活動,為做好慰問活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慰問活動目的:
構建和諧校園,關愛貧困教師。
二、參加慰問活動的領導及工作部門慰問活動由教育局牽頭,學校黨支部、工會、校行政主要領導參與。
三、慰問對象生病、生活貧困教師
四、慰問形式貧困教師發(fā)放慰問金、發(fā)給慰問品、座談、聚餐。
五、慰問費用預算
生病、生活困難教師共xx人,慰問開支xxx元左右。
六、慰問時間安排:
20xx年1月31日(初定)。
七、相關要求和說明:
1、慰問活動涉及人員多,面積廣,學校要從領導分工、人員落實等環(huán)節(jié)上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確;顒禹樌瓿。
2、學校禮品采購。
3、活動分組:
第一組:
走訪對象:
第二組:
走訪對象:
第三組:
走訪對象: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6
一、指導思想
切實履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通過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幫扶工作機制,精準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不斷增強困難職工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全縣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實行全覆蓋。20xx年完成生活救助10戶、醫(yī)療救助5戶、金秋助學40戶的目標任務。在幫扶過程中通過走訪和信息比對不斷完善精準識別精度、精準幫扶效果,健全完善常態(tài)化幫扶機制,將針對不同致困原因對困難職工分別進行生活救助、金秋助學、醫(yī)療救助,實現脫困解困,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職工的心坎上。
三、實施內容
。ㄒ唬⿴头龇秶
按照“先建檔、后幫扶、實名制”原則,及時將符合規(guī)定的建檔困難職工全部納入幫扶救助范圍,按照屬地原則由縣總工會建檔后給予幫扶救助。
。ǘ⿴头鰳藴
根據有關資金發(fā)放標準規(guī)定,確定幫扶標準,足額保障困難職工家庭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
1、生活救助根據困難職工家庭致困原因和收支情況,按照生活水平達到低保標準以上確定幫扶標準。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每戶每年按7900元標準發(fā)放生活救助金。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每戶每年按6300元標準發(fā)放生活救助金。生活救助金按季度發(fā)放。
2、醫(yī)療救助標準:
深度困難職工家庭:個人自付2萬元(含2萬元)以下的,按照個人承擔的合規(guī)醫(yī)療費部分100%救助(四舍五入精確至百),不超過個人自付部分。如自付醫(yī)藥費過高造成生活確實特別困難的,救助標準經市總工會報上級工會批準可適當提高。超過2萬元的報送省總工會審批,超過5萬元的`報送全總審批。
相對困難職工家庭:具體幫扶標準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確定(四舍五入精確至百),只予單一項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最高不超過1.6萬元。
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按照個人承擔的合規(guī)醫(yī)療費部分的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2.4萬元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ㄈ┥暾埑绦
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或社區(qū)(街道)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精準填寫《困難職工檔案表》、《池州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對象授權聲明》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具體申請和認定程序按照《安徽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實施辦法》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作要求
。ㄒ唬┮(guī)范資金管理。縣總工會將加大資金投入,加大對上爭取力度,按規(guī)定及時將幫扶資金撥付到困難職工手上。建立完善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經費保障機制,優(yōu)化資金支出結構。縣總工會將嚴格資金使用管理,定期電話回訪幫扶情況,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管理規(guī)范。
(二)強化績效導向。堅持績效導向,以幫扶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為核心,生活救助困難職工數、大病救助困難職工數以及子女助學數均納入項目月度進展情況統計范圍。加強社情民意調查,收集社會公眾或受益對象對困難職工幫扶工程工作滿意度。
。ㄈ﹦討B(tài)管理檔案。各級工會組織應當按照全總和省總關于困難職工檔案動態(tài)管理要求,通過電話回訪、上門走訪、比對核查,分類定期對檔案進行復核,根據核查結果實施動態(tài)管理。困難職工脫困是指困難職工經精準幫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連續(xù)6個月超過當地低保標準,家庭生活狀況脫離困境,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已脫困序列。困難職工解困是難以脫困的困難職工,經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和工會幫扶后,家庭生活水平達到當地低保標準,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緩解,但是尚未達到脫困程度,在困難職工幫扶系統中列入解困序列。
(四)加強宣傳引導。各基層工會要加大對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宣傳力度,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對困難職工的關心關愛,宣傳在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中涌現出的感人事跡和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要面向困難職工,充分運用各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深入宣傳困難職工幫扶的條件和范圍、申請方式及聯系辦法,提升困難職工幫扶民生工程的知曉率、利用率。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7
20xx年春節(jié)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春節(jié)困難教職工幫扶和送溫暖工作,進一步推進和諧校園建設,學校工會決定在全校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新年慰問活動,通過活動讓困難教職工感受到黨的關懷和學校大家庭的`溫暖,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jié)。為做好此次活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xx年1月至春節(jié)(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慰問對象
省教科文衛(wèi)體工會困難幫扶和“雙節(jié)”送溫暖人員;學校送溫暖在職職工等。
三、慰問形式
以慰問金形式發(fā)放。
四、活動具體安排
。ㄒ唬┤霊粑繂
學校負責人帶隊慰問(省級大病幫扶2人)
陪同人員:黨辦、校辦、校工會、馬克思主義學院和基礎醫(yī)學院等部門相關人員。
(二)單位慰問
1. 學校工會主席帶隊慰問(省級送溫暖2人)
陪同人員:校工會、保衛(wèi)處、期刊社等部門相關人員。
2. 校工會慰問(校級送溫暖18人)
陪同人員:圖書館、科研實驗中心、藥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后勤服務中心、期刊社、體育部、基礎醫(yī)學院、第三附屬醫(yī)院、基建處、第一附屬醫(yī)院等部門相關人員。
五、相關要求
除上級工會和學校幫扶慰問以外,各基層工會要結合實際,制定計劃,做好本單位困難職工幫扶和送溫暖工作。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8
積極關注和改善民生,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為切實做好我縣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補助對象
1.xx年12月31日前經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登記在冊進入民辦教師隊伍,在公辦中小學連續(xù)或累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離開教育教學崗位且未被國家機關及事業(yè)單位錄用、未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年滿60周歲的原民辦教師。
2.xx年12月31日前經教育行政部門(含原鄉(xiāng)鎮(zhèn)聯校和區(qū)教育辦)備案進入代課教師隊伍,在公辦中小學(含公辦幼兒園和公辦學校舉辦的學前班)連續(xù)或累計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含5年)以上,目前已離開教育教學崗位且未被國家機關及事業(yè)單位錄用、未參加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年滿60周歲的原代課教師。
3.同步開展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年以下、年滿60周歲的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認定,待市里統一制定生活補助標準后實施補助,補助計發(fā)時間按湘政辦規(guī)定執(zhí)行。5年以下人員指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年限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人員,無論工作年限1年或4年,都執(zhí)行同一補助標準。
4.有多所學校工作經歷的,向工作時間最長的學校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申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將非本鄉(xiāng)鎮(zhèn)戶口的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單獨造冊,報縣教育局。省內非本鄉(xiāng)鎮(zhèn)戶口的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的生活困難補助在戶口所在地發(fā)放,戶口遷移到外省市區(qū)的由原工作地縣市區(qū)發(fā)放。
5.既從事過民辦教師又從事過代課教師工作的,其工作年限累計計算。工作時間滿5年的,按工作時間長的歸類為民辦教師或代課教師,工作時間未滿5年的,按經歷在后的歸類為民辦教師或代課教師。
6.工作年限按學年計算,學期可以累計,但不能將一個學期計算為一年。
7.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中的下列人員不列入補助對象范圍:納入計劃內離崗退養(yǎng)的;本《方案》執(zhí)行前已去世的;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被開除、辭退的;不在教育教學崗位上的工勤人員不列為補助對象。
二、補助標準
符合補助條件的原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含1年)、5年以下的待市里統一制定補助標準后實施補助;從事教育教學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補助60元;從事教育教學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補助90元;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補助120元。
三、執(zhí)行時間
從20xx年10月1日起計發(fā)。20xx年10月1日以后年滿60周歲的,從到齡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難補助;20xx年10月1日以前超過60周歲的,從20xx年10月1日起發(fā)放,其以前超過的年限不予補發(fā)。
四、發(fā)放辦法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城鄉(xiāng)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中心按月發(fā)放。
五、認定程序
1.個人申請。由本人向原任教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佟逗鲜≡行W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
、谏矸葑C、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審驗后原件退回,審驗人員在復印件上簽名);
③身份及工作時間原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原任教學校及上級頒發(fā)的能反映身份及工作時間的各種信息資料,如民辦教師任用證、聘任證、榮譽證、領取工資憑證、任教學生畢業(yè)照、教案、學校分工或考勤表、學校工作人員花名冊等一切能夠證明任教資格和任教時間的所有原始材料;
、茏C人證詞(附件3)及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沒有原始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夠充分的,在每所學校任教經歷均應提供3名證明人(至少2人為公職人員)證詞,證明人一般應為原任教學校的時任領導(含聯校領導)或同事、同鄉(xiāng)鎮(zhèn)其他學校的領導或教師,且證明人與被證明人沒有親屬關系;
、萜渌{查材料,如《辰溪縣原中小學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調查筆錄》(附件5)等。
2.鄉(xiāng)鎮(zhèn)初審,第一次公示。鄉(xiāng)鎮(zhèn)認定機構負責收集、整理、核實申請人的有關材料,并對申請人的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身份、任教年限等進行初審,初審后將每位申請人的'有關材料整理建檔,一人一檔(卷內目錄見附件1)。對初審意見、相關證明材料及鄉(xiāng)鎮(zhèn)舉報電話分別在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委會(居委會)、任教學校進行公示(公示表見附件4),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對象名單及有關信息材料報送縣認定機構。
3.縣級審核,第二次公示?h級認定機構對各鄉(xiāng)鎮(zhèn)上報的個人《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對象及舉報電話在縣教育局、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委會(居委會)、任教學校進行第二次公示,同時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為補助對象,并登記造冊,填寫《湖南省原中小學民辦教師(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由縣教育局建檔存留。
4.市級核準。將縣級審核后的《審批表》報市教育、財政、人社部門核準,并報省相關部門備案。
六、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長任組長,相關縣級領導任副組長,縣政府辦、政法委、宣傳部、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安局、信訪局、計生局、法制辦、教育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辰溪縣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生活困難補助發(fā)放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教育局,涂才慧同志兼辦公室主任,研究制定本縣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各鄉(xiāng)鎮(zhèn)應成立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任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成立縣、鄉(xiāng)兩級認定機構,縣級認定機構由縣教育局牽頭,縣教育、財政、人社、公安、計生部門各抽1人集中辦公;鄉(xiāng)鎮(zhèn)認定機構由分管教育的鄉(xiāng)鎮(zhèn)領導負責,學校、計生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明確工作紀律和職責,組織原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身份的認定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維護社會穩(wěn)定。
七、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20xx年11月24日—11月30日)。成立縣級領導小組和認定機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召開會議部署實施工作。
2.宣傳發(fā)動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召開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會議;對各鄉(xiāng)鎮(zhèn)成立的認定機構人員進行培訓;鄉(xiāng)鎮(zhèn)必須召開村支兩委、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及原民辦教師代表會議,逐級把政策宣傳到鄉(xiāng)、村、校,宣傳到政策涉及的對象,使他們盡快掌握政策,了解申辦程序,清楚所要提供的材料,并及時提出申請。
3.個人申報階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15日)。由符合條件的對象本人向原工作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提出申請。
4.鄉(xiāng)鎮(zhèn)初審,第一次公示階段(20xx年12月16日—12月25日)。對村委會(居委會)提交的個人《申請表》和相關材料進行核實,根據核實的情況形成初審意見并進行公示。
5.縣級審核,第二次公示階段(20xx年12月26日—20xx年1月10日)?h級認定機構對各鄉(xiāng)鎮(zhèn)上報的個人《申請表》及相關原始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認并進行公示。
6、上報發(fā)放階段(20xx年1月31日前)。
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主抓此項工作,提高責任意識,認真細致地做好實施工作。縣政府辦負責全面協調工作;縣教育部門、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員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認定,并負責做好政策解釋宣傳和思想疏導工作;縣宣傳部門負責對上級政策、實施意義及操作辦法的宣傳;縣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的核算及籌措工作;縣人社部門負責臺賬的建立及補助資金的發(fā)放工作;縣公安部門負責戶籍的認定工作;縣計生部門負責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認定工作;縣法制辦負責對縣內出臺的政策、方案等文件的審核;縣政法、信訪等部門負責工作實施過程中信訪維穩(wěn)工作;縣教育部門要成立專門指導組,確保每個鄉(xiāng)鎮(zhèn)至少1人,對鄉(xiāng)鎮(zhèn)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對鄉(xiāng)鎮(zhèn)相關工作進行全程指導。
2.加大宣傳力度。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開展原中小學民辦教師和代課教師生活困補助工作的重要意義,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耐心細致的思想疏導工作,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站在講政治、促穩(wěn)定、保民生的高度,把這項惠民工作落到實處,扎扎實實做好社會穩(wěn)定工作。
3.嚴肅工作紀律。這項工作政策性很強,時間跨度長,涉及面廣,一定要按照上級文件和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在對人員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認定時,要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嚴格執(zhí)行審核和公示程序,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其享受補助的資格,并嚴格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舉報電話: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9
按照宿州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教育系統開展“萬名教師結對幫扶貧困生”專項行動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教育脫貧攻堅“十三五”規(guī)劃》,堅持“教育扶貧,育人為本”的原則,以立德樹人為目標,將教育脫貧作為脫貧攻堅的優(yōu)先任務和教育發(fā)展的重點工作,把精準脫貧與學校的發(fā)展、學生的全面成長相結合,采取結對幫扶的形式,切實解決貧困學生的學習、生活、成長等方面的困難、困惑,努力讓每一個學生受到良好的`教育。
二、領導機構
組長:齊敬
副組長:王春
成員:陳文征、馬修喜、王從會、陳長鋒、王標準、付強磊、曹翔宇
辦公室主任:曹翔宇
成員:各班班主任。
幫扶工作由學?傌撠煟山逃鲐氜k公室具體落實實施,負責教師結對幫扶貧困學生方案制定、結對安排、日常資料收集整理、匯報總結等,督查各年級教師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幫扶人員
全校教職工。
四、幫扶對象
在本校上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農村低保家庭、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人員)。
五、幫扶內容
1.加強思想教育與心理疏導。
結對幫扶教師要切實關心幫扶對象的思想成長,定期與幫扶對象開展談心活動,向學生傳授成長心得和人生經驗,幫助解決學習生活中的困惑,努力用真誠的態(tài)度觸動學生心靈,用樂觀向上的精神激勵學生奮發(fā),幫助他們走出精神誤區(qū),勇敢面對現實困難。
2.進行學習指導與精神啟迪。
結對教師要經常了解幫扶對象的學習情況,并根據其知識基礎和接受能力,有針對性地制定幫學計劃,加強對他們的學習方法指導及行為習慣訓練,做好學業(yè)輔導,通過知識結構的有效梳理和學習行為的逐步規(guī)范,促使他們重拾學習信心,重建學習目標,推動學習不斷進步。
3.參與生活幫扶。
結對教師要深入關心幫扶對象的生活狀況,對于能幫助解決的困難,要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協調各方力量,想方設法幫助解決,讓幫扶學生能夠盡早免除后顧之憂,安心學習、快樂成長。
4.密切家校聯系。
要與暫時學習有困難學生的家長進行經常性的聯系,通過短信平臺、家長會、學生家訪等方式將結對幫扶活動的目的、意義及開展情況及時通報學生家長,溝通交流學生近期的思想狀況及學習表現,協調教育方式方法,努力形成在校老師“幫”、在家家長“促”的良好共育局面。
六、幫扶方式
幫扶活動由學校教育扶貧辦公室統籌組織,以年級組、班級為基本單位,建立起教師與貧困學生的幫扶體系,采取“一對一、一對多”的自愿互助模式,確保每名教職工至少幫扶一至多名貧困學生,實現全體教師與全體貧困學生雙向全覆蓋。
七、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安排動員(9月1日至9月10日)。
各年級組、各班級要結合學生實際,制定方案,廣泛宣傳,對本年級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進行一次全面梳理和核實,確保幫扶對象準確無誤,9月10日前將摸底核實情況報學校教育扶貧辦公室。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9月10日至11月20日)。
教育扶貧辦公室按照方案措施,根據貧困學生實際和幫扶教師人數確定結對幫扶人員,下發(fā)結對幫扶名單分配表,各位幫扶教師按照幫扶工作要求和所幫扶的貧困學生的具體實際開展幫扶工作。
第三階段:總結梳理(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年級組、要認真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自查,總結教師在幫扶過程中的經驗和做法,相互交流,查找不足,并對活動開展情況形成材料,于11月底前報學校扶貧辦公室。
第四階段:持續(xù)推進(20xx年至20xx年)。
各年級組要結合幫扶情況,搞好每年春秋學期兩次資助貧困學生的摸底審核,幫扶措施更新,實行動態(tài)管理,跟蹤幫扶,不斷提升活動成效,形成長效機制。
八、工作要求
。ㄒ唬┧枷胫匾暎熑蔚轿。
此項活動是抓好教育脫貧攻堅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級部、各教師要高度重視,統籌安排,認真部署,抓好落實。
(二)措施扎實,幫扶到位。
各級部、各教師要結合學生實際,因地制宜,認真設計師生互助方案和細化幫扶措施,確;顒佑行蚋咝ч_展。
。ㄈ┘訌姳O(jiān)督,檢查到位。
各級部、各教師要定期開展幫扶活動,及時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學校教育扶貧辦公室也將適時對各級部、各教師的幫扶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ㄋ模┘{入考核,獎罰到位。
學校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全體教職工日常的量化考核。學校教育扶貧辦公室根據平時檢查及幫扶結果,對各級部、各教師進行考核,獎優(yōu)罰劣,確保幫扶取得實效。
(五)落實幫扶責任。
成立靈璧縣范橋學校全體教師結對幫扶貧困學生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以年級為單位成立結對幫扶小組。各幫扶小組成員,明確幫扶對象,確保每一名貧困學生都有一位在職教師幫扶。
。┙⑿畔⑴_賬。
學校建立貧困學生家庭基本信息檔案、貧困學生家庭信息數據庫,與全縣貧困家庭信息庫動態(tài)比對,確保不漏不重,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tài)管理,最大程度地發(fā)揮各種教育扶貧資源的作用,確保結對幫扶工作穩(wěn)步實施。
困難教職工幫扶方案 10
為更好地服務教職工、做好困難教職工救助幫扶工作,把學校和工會組織的關懷與溫暖落到實處,校工會定于近期組織開展20xx年度困難教職工救助幫扶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申報
各部門工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困難教職工申報“愛心基金”和“困難補助金”,申報范圍:
1.愛心基金:在職及離退休工會會員。
2.困難補助金:在職工會會員。
二、申報流程
1.愛心基金:原則上須由工會會員本人申報,并按要求提供有關憑證(花費票據等憑證的時限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因特殊情況無法個人申報的.,由工會會員所屬部門組織(在職及離退休人員分屬所在部門工會和離退休工作處)協助其申報并經所屬部門工會審核。
2.困難補助金:原則上須由工會會員本人申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花費票據等憑證的時限為20xx年11月5日-20xx年10月25日),交所屬部門工會審核。
3.各部門工會要認真了解本單位困難工會會員情況,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對申報者的材料進行審核、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4.紙質材料需簽署意見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于10月28日(周五)前報至工會辦公室(行遠樓542房間),同時將電子版發(fā)送至
三、有關要求
1.各部門工會要高度重視,在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領導下,統籌安排,全面調查摸底,掌握本單位困難會員信息,摸清困難會員情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困難工會會員檔案。
2.各部門工會要將學校“愛心基金”和“困難補助金”等困難教職工救助幫扶政策及時、準確傳達給所有教職工。
3.各部門工會要將救助幫扶與走訪慰問相結合,確!皭坌幕稹焙汀袄щy補助金”按時、準確發(fā)放,切實把學校的關心和溫暖送達每一位困難教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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