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2017年積分入學政策還沒有出來,下面是2016蘇州積分入學政策,僅供參考!
東莞積分入學計分【1】
積分項目
具體積分項目、分值如下:
(一)在莞服務年限
在東莞行政區(qū)域內就業(yè)或經(jīng)商的時間:
1.工作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2.工作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3.工作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東莞行政區(qū)域內居住的時間:
(1)居住累計1-2年的,每滿1年1分;
(2)居住累計3-5年的,每滿1年2分;
(3)居住累計6年及以上的,每滿1年3分。
(三)在莞參保年限
在東莞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年限,包括社會養(yǎng)老保險、社會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及生育保險,每繳納1個險種每滿1年1.5分。
(四)在莞納稅情況
在東莞市內累計納稅情況(該項可合計國稅、地稅稅款的分值,此項最高不超過100分):
1.個人所得稅
(1)近3個年度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滿3000元的,10分;滿4000元的20分;滿5000元及以上的30分。
(2)近3個年度除工資薪金外的其他個人所得稅: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2.個體工商戶納稅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經(jīng)營者近3個年度繳納的稅額,每滿1000元積1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3.企業(yè)納稅
在我市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yè)投資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yè)出資(合伙)人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yè)認繳資本比例而分攤企業(yè)已繳納稅額,近3個年度繳納的稅額每滿3萬元積10分,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4.房屋契稅
近5個年度在我市購買住房所繳納的房屋契稅,每滿1000元積1分,多套房屋契稅可累計,最高不超過30分。
(五)在莞接受教育
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
1.在東莞市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接受1年學前教育的,3分;
2.在東莞市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接受2年學前教育的,6分;
3.在東莞市批準開辦的幼兒園接受3年學前教育的,10分。
申請入讀小學非起始年級和初中學校:
1.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1年小學教育,有學籍的,2分;
2.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2年小學教育,有學籍的,4分;
3.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3年小學教育,有學籍的,8分;
4.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4年小學教育,有學籍的,12分;
5.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5年小學教育,有學籍的,16分;
6.在東莞市公民辦小學接受6年小學教育,有學籍的,20分;
7.在東莞市公民辦中小學接受7年義務教育,有學籍的,24分。
(六)加分
1.文化程度
(1)高中(中技或中職)學歷,5分;
(2)大專學歷,10分;
(3)本科或以上學歷,20分。
高級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yè)生分別參照大專和本科學歷積分。
2.居所方面:在東莞市擁有產權清晰的自有居所(已辦理房地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備案),5年以內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
非住宅類房產不加分。
3.科技方面: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發(fā)明人或優(yōu)秀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多項不累加),20分。
4.技能競賽方面(多項不累加;同一項目獲得不同層次獎項的,選取最高一個層次加分):
(1)近5年參加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主辦或聯(lián)合部門、行業(yè)舉辦的職業(yè)技能競賽獲得獎項,10分;
(2)近5年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原勞動部門)或東莞市教育局推薦參加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或廣東省教育廳主辦或聯(lián)合部門、行業(yè)舉辦的職業(yè)技能競賽獲得獎項,15分;
(3)近5年由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推薦參加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辦或聯(lián)合部門、行業(yè)舉辦的職業(yè)技能競賽獲得獎項,20分。
5.在莞參加社會服務:
(1)近5年在莞參加義務獻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2)近5年在莞參加市志愿者聯(lián)合會及其會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每滿50小時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3)申請人(學生本人)近5年在莞參加市志愿者聯(lián)合會及其會員單位組織開展的志愿服務,每滿50小時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6.計劃生育方面:
(1)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的,20分;
(2)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5分。
2016年東莞積分入學方案變化【2】
2016年東莞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方案出爐 呈現(xiàn)七大變化
10個積分項目整合優(yōu)化為6個積分項目
4月1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2016年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簡稱《2016積分方案》),近日將正式頒布實施。
市教育局將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具體日程安排、申辦指引和申請表格等,請有意申請積分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簡稱“隨遷子女”)密切留意“東莞教育網(wǎng)”和“東莞慧教育”微信的公眾號的信息公布,按照有關日程安排申請積分入學。
在總結去年積分制入學工作的基礎上,今年的積分方案按照規(guī)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進行了修訂。與《2015年積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積分方案有七方面的調整:
變化1:將“新莞人子女”的稱呼統(tǒng)一修改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和工作會議精神,將“新莞人子女”的稱呼統(tǒng)一修改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變化2:整合優(yōu)化積分項目體系
將原積分方案中的10個積分項目整合優(yōu)化為6個積分項目,分別為:“在莞服務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繳納社保年限”、“在莞納稅情況”、“在莞接受教育情況”和“加分”項目。其中,“加分”項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競賽方面”、“在莞參加社會服務”和“計劃生育”等6個小項加分。
變化3:刪除原積分方案積分項目
回應群眾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難審核”等熱點難點問題,刪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職)及以下學歷”、“違法犯罪”等積分項目。
變化4:新增民辦學校提供積分入學學位
今年,我市全面實施向民辦學校購買積分入學學位政策,部分鎮(zhèn)街將按照要求選定符合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提供一定的民辦學位,增加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學位供給。
變化5:明確積分相同情況下的錄取原則
增加了“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shù)的,由當?shù)亟逃鞴懿块T通過抽簽、電腦派位或其他形式進行錄取”的內容,進一步明確積分相同情況下的錄取原則。
變化6:調整志愿填報的時間和方式
為了能讓申請人更合理地填報志愿學校,今年將填報志愿的時間安排在申請人積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圍的申請人自行登錄指定的網(wǎng)站填報志愿。
變化7:進一步修改和補充相應提交的積分材料
對應積分項目修改情況,對附件《2016年東莞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材料一覽表》中有關項目的“具體操作”進行對應的修改和補充。